【元旦游行】被捕者衣物遭没收疑做证物 换胶拖、灰“工衣”获释
元旦游行当日,警方于铜锣湾大举拘捕287人,目前仍有近百人拘留北角警署。被捕人士的女儿阿May,一连两日到警署外守候,她指父亲因参与游行,在SOGO对开被围捕。据她了解,被捕人士于警署内遭没收手机,需换上警方发放的“浅灰色”长袖衫裤及一对拖鞋。有保释者换走警方的“灰衫裤”,并放在警署门外衫堆中。
至今早(3日)有家长及社工在警署外留守,据知有区议员协助收集一批鞋及衣物,放在北角警署门外,让被捕人士保释后可穿上。有律师估计,警方以被捕人士服饰属“证物”为由,要求他们换上警方所准备的衣物。有法律界人士批评,警方此举有违被捕人士免受“有辱人格待遇”的权利。
父亲SOGO对开被围捕 女儿警署外守候
一名被捕者亲友阿May表示,其父亲于元旦日于SOGO对开被围捕,“佢𠮶日去游行,但之后取消咗,佢离开同其他人一齐被捕!”连日来,阿May到警署外等待父亲保释,她指近日未能与父亲见面,只能确认父亲被扣押在北角警署,“我哋想确认佢系咪同一个地方(警署),但系收到唔同资讯,话佢系唔同地方(警署)。”
阿May:有保释者身穿“一式一样”的浅灰色衣物
阿May称,昨日有部分人获保释,但是他们保释后身穿“一式一样”的衣物,“可以知道唔系佢哋本身入去(被捕时)嘅装束!”据她了解,被捕人士于警署内遭没收手机,并需换上警方发放的浅灰色长袖衫裤,以及一对拖鞋。对于父亲于离开港岛区时被捕,阿May指父亲以往亦有参与游行,但他为和平示威者。
律师:估计警方以被捕人士服饰为证物
对于有保释者身穿“一式一样”的浅灰色衣物。熊运信律师估计,警方或认为被捕人士的服饰是证物之一,如果衣物是与案件有关,需要保留其身上衣物,因而要求被捕人必需换走被捕衣物。根据《警察通例》第49章列明,“被羁留人士财物”指从被羁留人士身上取得的各类物品,或属被羁留人士所有但其后由警方取去的物品。 通例也列明,值日官须检取和负责保管,被羁留人士的财物,直至交给另一人员,或于被羁留人士“获释时”发还为止。有资深刑侦人员指出,没收被捕人士衣物,或因有需要作为证物,及作调查之用,过去也有对个别被捕人士作出类似安排,如被捕人士获释后不想穿著警方安排的“灰衣”离开警署,可要求亲友带衣物到警署更换后才离开。
法梦:有违免受“有辱人格待遇”的权利
由法律界人士组成的组织“法梦”在facebook撰文批评,警方要求警署内被羁留的市民一律穿著灰色衫裤,让他们以此装束步出警署,违反基本人权,尤其是无罪假定及免受“有辱人格待遇”的权利。文章指出,“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早于1994年引用《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指出,即使是已定罪的囚犯,亦不得被迫穿著“有辱人格或有失体面(degrading or humiliating)”的衣服。此乃所有政府都必须遵守的最低人权标准”。
截查464名人 287人涉嫌非法集结被捕
元旦大游行当日,警方晚上在铜锣湾进行大规模截查并拘捕287人,被捕者分送多间警署。警方前日和昨日两度否认铜锣湾行动是滥捕,解释在游行宣布终止两小时后,警方截查464名不肯离开人士,调查后现场释放177人,拘捕287人,涉嫌非法集结。有协助被捕人士的律师表示,北角警署内最少有180名被捕人士,目测年龄最少约16岁,亦有年轻的已婚人士,暂时无人投诉遭警暴,亦无人受伤,大部分人称路过被捕,暂涉非法集结被捕。
警方:拘捕人数是基于 有多少人犯罪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昨在记者会上表示,拘捕人数是基于有多少人犯罪。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及港岛总区高级警司吴乐俊表示,昨日在铜锣湾无拘捕400人,警方截停400人,调查后放走177 ,最后拘捕387人,警方视情况作不同的策略应对。昨日的警方记者会上,被问及警方要求人数众多的示威者,要在45分钟内离开,安排是否适当?警方当时回应指,警方首先考虑的是公众安全及公共秩序风险,当时的情况持续,和平参与者面对更高的风险,因为“暴徒”正破坏商舖及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