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无线电广播发放警布防位置 五人涉嫌协助暴动被捕

撰文: 鲁嘉裕 林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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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月1日)拘捕五人,涉嫌透过使用非法无线电,将警方布防位置等资讯发放,警方检获无线电收发器、天线、高频无线电对讲机等证物,五人涉嫌协助暴动、干犯电讯条例等被捕。警方指于过去多次示威冲突中,此无线电平台均有提供及发放资讯,例如于网上讨论区以类似的士台广播形式,发放警察、路障及布防位置等,称行为涉协助冲击行为及逃避警方执法。

拘五人包括工程师及退休人士

毒品调查科警司(行动)邹旺忠表示,过去大群众活动警方发现有人透过使用非法无线电将警方布防位置等,发放资讯协助冲击行为及逃避警方执法,另外于警方过去拘捕行动,搜查被捕人处所及个人财物时,有检获不少非法无线电对讲机,警方调查后锁定负责操控非法无线电平台的5名骨干成员,涉嫌协助暴动、干犯电讯条例,今日中午12时45分警方于跑马地、秀茂坪及尖沙咀,拘捕3男2女本地人,年层介乎25至68岁,任职银行、零售、工程师及退休人士,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渣甸山检无线电中转机

邹旺忠指,部分被捕人士有操作业余无线电器材的专业知识,其中于秀茂坪单位,警方检获一个座台无线电收发器、天线及高频无线电对讲机,警方相信上址地方负责广播用途。邹又指为加强覆盖范围,涉案人士需于高点安装中转机,警方于跑马地渣甸山检获两个非法安装的无线电中转器材。邹指行动中警方共检获9部非法高频无线电对讲机,相信用作售卖或提供年青人参与非法活动,其中一名33岁被捕人住所,警方检获可发射铁珠气枪、4把斧头、7把刀及两件避弹衣及一支伸缩棍,邹指不排除物件用作参与非法活动,男子再涉藏有仿制枪械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

邹旺忠指,部分被捕人士有操作业余无线电器材的专业知识。(林振华摄)

类似“的士台”发放资讯 涉非法使用无线电

邹旺忠称据调查于过去10月1日、10月31日及11月17日,警方发现有此无线电平台提供资讯,经过其使用的沟通平台发放资讯,例如于网上讨论区有时会发现有关频道,类似的士台广播“边度有警察、路障,警方设咩防线”,但实际有多少人接收到有关资料则较难掌握。被问到市民于网上分享警方部署资讯会否同样涉及违法,邹旺忠指今次案件中人士涉嫌非法使用无线电,因根据电讯条例,如有高频、高功率器材,用家及发布人本身需要领牌,但有关分享的内容会否涉及协助暴动则需其他法律考虑,界线不能一概而论。

邹旺忠称,市民以任何形式协助及支援暴徒,包括金钱支援、提供物资,帮助开遮挡住样貌、窝藏罪犯及抢犯等均是犯罪行为,邹指今次案中被捕人为暴徒提供通讯支援,亦怀疑是协助暴徒的犯罪行为,呼吁市民不要对暴力行为视而不见,有关行为可能干犯的罪行不只阻差办公,亦可能是协助罪犯甚至暴动罪。

警方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罪行条例》第89条及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9条,于现场支援或协助暴徒都可能干犯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106章《电讯条例》第8条,任何人士如须管有或使用无线电器材,必须持有通讯事务管理局批给的有效牌照,除非该型号无线电获通讯事务管理局豁免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