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单车贼三度持刀劫沙田区便利店 50岁无业汉被捕
撰文: 鲁嘉裕 王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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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50岁姓苏男子,涉嫌于11月至12月期间持刀行劫三间便利店,劫去共7千多元现金、14包共值约800元的香烟及打伤一名女职员。
沙田警区刑事调查总督察潘岳谦表示,于11月至12月间,沙田及马鞍山发生3宗便利店持刀行劫案。首宗发生于11月15日凌晨约2时,一名男子进入马鞍山富安花园便利店,拿取一罐能量饮品到收银台,其后向职员称“无钱畀”放下饮品离开,约3分钟后,男子返回并取出一把刀指吓职员,劫走2300元及5包香烟,其后骑单车逃走。至12月1日下午2时,一名男子进入马鞍山雅涛居一便利店,以现金购买一罐啤酒离开,5分钟后男子折返拿取一包香口胶称要付钱,当职员打开收银机时,男子亮刀指吓,拳打女职员四拳,导致其双眼红肿及有血丝,夺走1800元后骑单车离去。最后于12月13日凌晨4时,一名男子进入沙田沥源邨一便利店,以现金买一罐啤酒后离开,约10分钟后,男子再返回指要多买一罐啤酒,然后亮刀指吓职员,劫去2800元及9包香烟,再骑单车逃走。
潘岳谦指沙田警区刑事调查第5队将三宗案件合并调查,今日(14日)下午1时于亚公角渔民新村拘捕一名50岁姓苏男子,涉嫌与案有关,警方又检获怀疑案发时所穿的衣物、一把刀及单车,以及6包香烟。警方正调查男子与否其他同类案件有关。潘表示,被捕男子无业,估计男子不够钱用而犯案,又指男子于犯案前先进入便利店,估计是观察店内有否其他客人,之后再犯案。潘呼吁持刀行劫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