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集会】警将军澳施多枚催泪弹 内部指引强调需留有逃走路线
撰文: 吕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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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风波持续近五个月,有网民昨日(3日)发起“七区行街”行动,其后演变成多区大型冲突。凌晨时分烽烟四起,大批示威者在将军澳唐明街一带聚集和堵路,警方发射多枚催泪弹清场,更冲入广明苑范围搜捕,清场期间,一名22岁姓周的科大男学生,怀疑在停车场内躲避催泪弹时,从高处跌落二楼重创,昏迷送院抢救。警方指引列明,使用催泪烟时必须考虑多个因素,如在建筑物内使用高浓度催泪烟时,有可能引起火警或令无辜人士受到感染;指引更强调,在场警员必须确保向人群使用催泪烟时,需留有逃走之路线是非常重要的,如群众无逃走机会,则不应向他们使用催泪烟。
如群众无逃走机会 则不应向其使用催泪烟
除此以外,警方在使用催泪烟时,亦需考虑一些基本原则,例如必须熟悉发生动乱或骚动的地方,在有战略性的地点进行侦察或设立观察站,同时须保持联络以防群众突然移动令警方防线被破解。此外,警方需尽量获取人群或疑犯的情报,例如人群有否对付催泪烟的经验,以及群众是否群情汹涌抑或只是示威,是否使用催泪烟会令群众更加激动,是否需要使用并他方法。指引强调,在场的高级人员亦必须确保向人群使用催泪烟时,需留有逃走之路线是非常重要,如群众无逃走的机会,则不应向其使用催泪烟,因群众会产生恐慌而盲目地向人袭击,警方需小心选择逃走路线可带引群众遵从某方向,但应确保不要将群众带引致敏感的地点或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