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被指进入大学范围大搜捕 警方:在一些大学附近执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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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警员日前进入大学校园范围,被外间质疑有警员进入大学“大搜捕”。警方于深夜透过FACEBOOK专页发文指需澄清。

该帖文称:“近日有不少声音质疑,警方进入大学范围进行大搜捕,警方必须澄清,这是一个失实的指控。过去周末,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或进行扫荡期间,曾在一些大学附近进行执法,但并不是传言的大搜捕。”

警方又指:“如无实际需要,警方不会进入公众场所或私人地方执法。但很多时候,警方是接到有人报案,或目击一些罪案已经或者正在发生,警方职责所在,都需要进入这些范围。”

该帖文又援引“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10条、第50条(3) 及 (4) 。帖文指出:“当警察有合理怀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所,包括屋苑、商场、港铁等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权力进入相关地点,以作出拘捕。”

中大学生会较早前发表声明,指在本月6日凌晨约2时,有大批防暴警察接获有人毁坏大学站设施后,在无通知校方及未经校方同意下进入校园范围。中大回应指,据悉港铁大学站的设施被人恶意破坏,港铁报警处理,警方派员到车站范围及各出入口调查,大学并未有接获警方事先通知有关事件,而事件中并没有任何中大学生被捕。
而浸大学生会编辑委员会,在专页上载片段,指3名浸大宿生因非法集结在传理及视艺大楼被捕,其间防暴警察闯入校园范围。

浸大校方发声明指,周日下午约4时,警方在联福道追捕一名示威者曾经进入校园范围,但根据所得资料,警方没有在校园作拘捕,其后在传理及视艺大楼附近公众行人路进行拘捕行动,有5名学生在事件中被捕。浸大重申:校园属大学管辖,警方无手令或合理原因无权进入,并指香港情况持续恶化,呼吁学生保持冷静,远离危险地方。

(祟基学生会片段截图)
有防暴警察一度进入浸大校园范围。(方仲贤facebook直播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