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展示武器指雨伞暗藏棍棒 管有汽油弹可囚终生
撰文: 孔繁栩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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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持续百多日,警方屡次指出示威者所用的武器杀伤力程度有所提升,警方今日在例行记者会上,更展示一把在示威现场检获经“改装”的雨伞,伞布可以随意滑动,令伞棒及伞尾凸出,据警方表示,经改装雨伞已可成为袭击他人武器。示威者多次向警车及警员投汽油弹,警方强调,如有人藏有汽油弹即属违法,若以此纵火更可以判终生监禁,警告切勿再投掷汽油弹。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近日检获不同类型的攻击性武器,李即场展示一把黑色雨伞,雨伞看似平平无奇,但当打开雨伞后,伞布可以随意上下滑动,令伞棒及伞尾凸出,形成棍棒。李续称,根据《公安条例》,这是一类经改装后可成为袭击他人的武器,目标当然是警员。
李又展示一套汽油弹,当中有玻璃樽及燃油,李称检获时内里有助燃剂及其他液体增加威力,“暴徒”会透过他人带到现场,再分发使用。李称如被警员截获藏有汽油弹,已属藏有攻击性武器,警方正考虑用“更加严重”的控罪,即《刑事罪行条例》第62条,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最高监禁年期达十年,如果有人使用汽油弹属纵火,可囚终生。
李桂华续指,警方在过去周未,在元朗以涉藏有攻击性武器拘捕一名25岁男子,在其身上搜出疑似日本武士、军刀、斧头等,已于今日提堂,而一名22岁男子身上则藏有汽油弹,已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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