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两元朗白衣人控暴动 警积极与律政司商讨26人控罪

撰文: 朱雅霜 黄廸雯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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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白衣人袭击事件昨日届满一个月,警方至今拘捕28人涉非法集结,其中两人今日被落案起诉参与暴动,明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今日警方记者会中,警方表示,落案经过与律政司紧密沟通,暂未能就两名被控人士的当晚的角色提供资料,而其余26人的案件正积极与律政司商讨,就相关证据作适合的起诉,将栈的入罪机会较高。另外,就昨晚元朗静坐活动的驱散行动,警方拘捕两名男子涉非法集结,行动中无警员受伤,使用了一发橡胶子弹。

警方8月22日于警总内举行例行记者会。
告两个,等你哋唔好再咁多嘢讲,纯粹顶住先。
伤者苏先生

721元朗事件 两男被捕参与暴动罪

今日下午4时警方记者会上,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721元朗事件中,2名男子被控参与暴动罪,将于明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将积极跟进事件,并向律政师索取法律意见。

据了解,两名被告为48岁黄英杰及54岁黄志荣,职业为电工及装修工人。

正与律政司商讨其余26人证据 将作适合控罪

就二人当晚的角色及其余26人未被落案的原因,谢振中表示,记者会前才得悉落案,暂无相关资料可提供,正积极与律政司商讨,就被捕人的相关证据作适合的起诉,每个案件均复杂及搜证困难,希望与律政司商讨证据后,将来的入罪机会较高。

控暴动经过与律政司紧密沟通 未透露26人调查阶段

至于为何被控门槛较高的暴动罪,似乎与一般理解参与暴动不同,谢振中表示,落案经过与律政司紧密沟通,每个案件内容均不同,警方一直非常重视,希望将来于法庭举证后入罪机会更高,由于李桂华今日不在,未能再作相关补充,而剩下26人亦未能透露目前调查阶段,警方日后有任何进展会再交代。江永祥补充明日庭上会有案件简介,有兴趣人士可到听审。

背脊“开花”厨师苏先生:唔收货

当晚被围殴的路过厨师苏先生脚伤至今未痊愈,他对警方起诉两个被捕人士表示“唔收货”,他称事发至今一个月,一件可被定义为恐袭的事件,只是拘捕了28人,检控两人,感觉警察只是在做门面功夫,“告两个,等你哋唔好再咁多嘢讲,纯粹顶住先。”

821元朗静坐警民对峙 警称示威者先制路障

谢振中表示,元朗昨晚事件,在昨晚约7时大批市民在元朗站聚集举行公众活动,他们首先静坐、派发传单及嗌口号,整体上是和平有序,但及至晚上约10时,站内活动持续,但同时另一批示威者在西铁站下马路,使用小巴站牌、垃圾桶及水马等杂物制作路障,堵塞附近交通,当时警方在较远距离部署,示威者主动挑衅附近的警员及市民,并用镭射光射向他们,警方为免事态恶化,发出多警告后进行驱散行动。

当警方推进期间,有示威者在扶手电梯上向地面警员掷物及水樽,警员使用催泪水剂制止,后来有人向地面掷大型垃圾桶,当时地方有大量警员及记者,如被击中会造成极大的生命危险,所以警员发射一枚橡胶子弹,警员的行为是合法及合理。

示威者其后退入元朗站,肆意破坏消防设备,用灭火筒射向远处警员,隔着铁闸用消防喉射水,用杂物堵塞出入口,用不明液体及防火沙倒在地下,破坏站内设施,进一步对在场人士构成危险。当时站内有其他市民及记者,对现场人士造成生命威胁。警方一直在站外戒备,示威者在个小时后将部分出入口落闸,凌晨乘港铁离开。警方尊重市民集会、游行、表达权利及自由,但他们如作出违法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及安宁,以及威胁市民人身安全时,警方会果断作出行动。警方谴责不负责任、罔顾他人安全及权利的行为。

驱散行动拘两男 使用一发橡胶子弹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指,昨(21日)晚元朗驱散行动中,拘捕两名男子涉非法集结,分别为27及36岁,现正被扣查,行动中无警员受伤,使用了一发橡胶子弹。

接港铁报案列刑毁

江永祥指,当时有大量的示威者,有人破坏公物,明显违犯刑事罪行,行为损人不利己,破坏行人电梯或港铁设施与其争取诉求无关,已接获港铁报案,列为刑事毁坏,正由元朗警区调查队跟进。

为免爆严重肢体冲突无入站强攻

被捕为何昨晚警方无入港铁站驱散,与早前的处理手法不同,江永祥表示,在不同的情况及行动中,决定驱散、拘捕或其他行动及手法都依据现场情况及人手,会否对现场示威者或人士的情绪,令情况恶化。昨晚如采强攻,难免发生严重肢体冲突,示威者及警员造成大规模受伤,大众不会想到到这些画面。对违法行不会姑息及跟进。

昨晚怀疑有南边围村民恐吓记者,但谢振中错误理解问题,回应警方驱散时,大家相对情绪高涨,有记者于天桥怀疑被警员吓倒,单凭一张相片未能回应。至于有村民请警方饮汽水,谢振中表示第一次听有关事件,暂时亦未能回应。

将军澳斩人案疑被控伤人 不认同警方“不作为”

将军澳的斩人案被捕人士被检控伤人罪,今日较早在在观塘法院提堂。被问到警方当日很早到场,但未有即场作出拘捕,疑犯曾潜逃内地,荃湾刀手事件中,警方很早收队,做法是否“不作为”。江永祥表示,将军澳斩人案中,警方接报五分钟内,冲锋队及警区人员到场,警员在场扫荡及找附近大厦的保安了解情况,并翻查闭路电视,他“完全不认同”指警方“不作为”,警方感谢市民主动为警方提供协助,但根据资料,当日警员曾与保安员作调查,得到资料后有“洗楼”及扫荡,结果最重要,疑凶已被拘捕及上庭。

江指,荃湾案件由重案组接手调查,当日警方在15分钟内到场,根据现场报案人提供的资料作扫荡,但找不到疑凶。他又指,警方在调查上面对困难,当日受伤人士不愿意协助警方,呼吁他们与重案组联络,提供更多资料作调查。

关于如何防范同类事件,他称警方在不同事件已进行防范,警方会因应不同情报作高调巡逻,例如一两周前派出大量军装及便装警员在荃湾附近巡逻及戒备,“预防好过要破案或等件事发生咗,系我哋一贯嘅做法”。

北区医院警员虐老 三人被控袭击及串谋袭击

就北区医院事件,三名被捕人士今(22日)于沙田法院提堂,三人分别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串谋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押后10月17日再聆讯。谢振中指警队不会容忍个别案件,重申警队依法办事,绝不偏私,会继续严肃跟进事件。被问两名警员仅被控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AOABH),是否以较轻的控罪保护相关警员,谢振中表示,拘捕的罪名不等于日后会检控的罪名,当完成调查及搜集所需证据后,会向律政司寻求意见,再决定最终控罪。

有言论将市民称呼为曱甴,江永祥再重申这类字眼的确不理想,自己从来是一个有礼貌的人,无论朋友或警民之间,在乎互相尊重,以及有礼貌,等于自己会称记者先生或小姐。

被问到付国豪表示来港采访,但证件显示其来港目的为旅游,江永祥表示所有人来香港工作均需要工作签证,违反逗留条款会有相关部门跟进,警方亦会检视。

【1757】被问到元朗721两名被控人士为何被控门槛较高的暴动罪,似乎与一般理解参与暴动不同,谢振中表示,落案经过与律政司紧密沟通,而处理近两月的被捕人士案件复杂,搜证过程繁复,每个案件内容均不同,警方一直非常重视,希望将来于法庭举证后入罪机会更高,由于李桂华今日不在,未能再作相关补充,而剩下26人亦未能透露去到哪个调查阶段,但肯定全部人均与律政司进行紧密商讨,警方日后有任何进展会再交代。江永祥补充明日庭上会有案件简介,有兴趣人士可到听审。

昨晚怀疑有南边围村民恐吓记者,但谢振中错误理解问题,回应警方驱散时,大家相对情绪高涨,有记者于天桥怀疑被警员吓倒,单凭一张相片未能回应。至于有村民请警方饮汽水,谢振中表示第一次听有关事件,暂时亦未能回应。

【1750】两名被控参与暴动的白衣人当晚的角色是甚么,另外26人未被控的原因,谢振中表示,记者会前已得悉落案,暂无相关资料可提供,正积极与律政司商讨,就相关的被捕人的相关证据,作适合的起诉,每个案件均是复杂及搜证困难,所以希望与律政司商讨一个相适的证据后,将来的入罪机会较高。

【1743】有言论将市民称呼为曱甴,江永祥再重申这类字眼的确不理想,自己从来是一个有礼貌的人,无论朋友或警民之间,在乎互相尊重,以及有礼貌,等于自己会称记者先生或小姐。

被问到付国豪表示来港采访,但证件显示其来港目的为旅游,江永祥表示所有人来香港工作均需要工作签证,违反逗留条款会有相关部门跟进,警方亦会检视。

【1735】被问到昨晚元朗静坐事件,港铁报案,警方会否作出拘捕,如何跟进,江永祥表示,当时有大量的示威者,有人破坏公物,有明显违犯刑事罪行,行为损人不利己,破坏行人电梯或港铁设施与争取诉求无关,已接获港铁报案,列为刑事毁坏,正由元朗警区调查队跟进。

被捕为何昨晚警方无入港铁站驱散,与早前的处理手法不同,江永祥表示,在不同的情况及行动中,决定驱散、拘捕或其他行动及手法都依据现场情况及人手,会否对现场示威者或人士的情绪,令情况恶化。昨晚如采强攻,难免发生严重肢体冲突,示威者及警员造成大规模受伤,大众不会想到到这些画面。对违法行不会姑息及跟进。

【1728】被问到元朗黑夜两名被控人士为何只涉暴动罪,其他人士有何安排,谢振中表示,警方正就其他26名被捕人士控罪向律政司寻求意见,在决定每个个案合适的控罪前,调查程序是需要长时间搜集证据,每个个案不能相提并论。

【1723】被问到一名男子在北区医院被警员虐待,两名警员仅被控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AOABH),是否以较轻的控罪保护相关警员,谢振中表示,拘捕的罪名不等于日后会检控的罪名,当完成调查及搜集所须证据后,会向律政司寻求意见,再决定最终控罪。

【1712】莫俊杰展示针对警方的图片,有记者质疑网上亦有针对示威者的言论,但警方未有展示,警方做法是否偏颇?莫俊杰表示,不论任何人于网上发布失实资讯,均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有人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呼吁有关人士举报,警方会不偏不倚调查,而警员的敏感资料被披露是事实,而且有系统地披露。

再被问到8月5日警方为何在政府大楼高楼层施放催泪烟,行动部警司方志坚表示,当日有大量暴力示威者霸占夏悫道及夏悫道天桥,示威者更向驻守政总的警员掟砖及使用钢珠袭击,当时警方于适当、安全距离作出驱散。

【1706】将军澳斩人案疑凶曾潜逃内地,但当日警方很早到场,荃湾刀手事件亦是警方到场但很早收队,警方是否“不作为”,又荃湾刀手是否已拘捕,江永祥表示,早两日提于在接报五分钟内有冲锋队及警区人员到场,警员在场扫荡及找附近大厦的保安了解情况及翻查闭路电视,他称“完全不认同”指警方“不作为”,警方感谢市民主动为警方提供协助,但根据资料,当日警员曾与保安员作调查,得到资料后有“洗楼”及扫荡,结果最重要,疑凶已被拘捕及上庭。

至于荃湾案件由重案组接手调查,一两周前答回应,当日警方在15分钟内到场,根据现场报案人资料作扫荡,找不到疑凶。警方在调查上面对困难,当日受伤人士不愿意对警方作协助,呼吁他们与重案组联络,提供更多资料作调查。关于如何防范,警方在不同事件已进行,会因应不同情报,会作高调巡逻,早一两周前有大量军装及便装警员在附近巡逻及戒备,“预防好过要破案或等件事发生咗,系我哋一贯嘅做法”。

【1700】警方读出怀疑示威者于网上讨论区的言论,被记者质问是否鼓吹仇恨,莫俊杰指网上讨论的特点为隐藏性高,不是说有关言论一定是由示威者发布,香港一向尊重言论自由,但警方担忧讨论会演变成极端思想,而举出的例子是网上广泛所看到,莫俊杰强调于网上发布有关言论亦可犯法,属刑事恐吓,亦有法律责任,读出是希望让市民知道,网上的确有很多失实言论,相片亦可能被修改。谢振中补充,警方有责任将犯罪信息向市民将传达,警方透过截图读出有关言论,解释有关言论及行为可触犯法例。

【1657】被问到对支持反修例人士及撑警人士均有遭起底,警方至今接获多少宗非警员人士遭起底的报案、是否有拘捕及主动调查,莫俊杰表示,就报案人士暂时无法提供数据,但现实世界的法例在网上适用,披露个人资料、恐吓伤害事主或家人,均是香港法例不容许,警方会不偏不倚执法,他任何人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呼吁他们作举报,让警方跟尽及调查。

【1642】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交代,由6月开始,至今有1614名警员家属个人资料被起底,有警员个人资料于网上被披露,包括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日日期、照片被广泛发布,而警察子女就读学校、班级等资料亦被公开,被起底警员受不同程度滋扰、恐吓,包括电话滋扰、借贷、网购,有警员家人收到信件,信件内容表示会以残暴方法杀害家人。

莫俊杰又指,示威者于现实进行暴力行为,向警察宿舍暴力,扔砖,莫俊杰指,除了网上媒体被披露资料,有人亦透过网上煽动其他人犯法,包括鼓励用丫叉弹珠破坏警署,分享有关制作汽油弹图片,又指网民言论非常暴力,网民讨论用甚么类型刀可令警员致死,鼓励其他人到宿舍“搞”警员家人,导致示威中有人袭击警员及警署,而且有关行动越来越激进,而警方的确有行动搜获爆炸品、汽油弹、刀。

莫俊杰提醒市民应factcheck,以免传阅不是事实的讯息。

【1636】谢振中指,元朗站为区内市民的重要交通枢纽,肆意破坏港铁设施必然对市民生活极大影响,社会不接受有人争取自己的诉求,罔顾他人权利。

【1631】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表示,有网上图片显示警员手持砖头,怀疑向示威者掷砖头,警方播放片段,指该名警员将砖头放到地上,而不是投掷。

有指警员用脚踢示威者头部,踢走示威者口罩,警方播放两条分别低像素及高像素影片,警方指低像素影片显示警方好像用脚踢示威者头部,而高像素影片显示警员是用手脱去示威者口罩,而不是用脚。

【1624】江永祥指,海外媒体指,警员在八月五日在政府大楼高楼层施放催泪烟,有网上流言指在二十楼,警方在此澄清,无派员在政府大楼高层发射催泪烟。警方看过相关片段,“相信系摄影角度问题”,警员在近地面地方高角度发射催泪弹,催泪弹掉下。当日有暴力示威者在夏悫道行人天桥向政总驻守水马警员掟砖及使用钢珠袭击,约两、三层楼高,指挥官评估下,在政总四、五楼平台发射过层催泪烟,驱散该批示威者。在使用催泪弹或其他武器要在战术上有利的地方使用作驱散。

【1617】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指,昨(21日)晚元朗驱散行动中,拘捕两名男子涉非法集结,分别为27及36岁,现正被扣查,行动中无警员受伤,使用了一发橡胶子弹。就前日将军澳的斩人案,被捕人士被检控伤人罪,今日较早在在观塘法院提堂。

【1609】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就北区医院事件,三名被捕人士今(22日)于沙田法院提堂,三人分别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串谋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押后10月17日再聆讯。谢振中指警队不会容忍个别案件,重申警队依法办事,绝不偏私,会继续严肃跟进事件。就元朗721事件,2名男子被控参与暴动罪,将于明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提堂,警方将积极跟进事件,并向律政师索取法律意见。

谢振中表示,元朗昨晚事件,在昨晚约7时大批市民在元朗站聚集举行公众活动,他们首先静坐、派发传单及嗌口号,整体上是和平有序,但及至晚上约10时,站内活动持续,但同时另一批示威者在西铁站下马路,使用小巴站牌、垃圾桶及水马等杂物制作路障,堵塞附近交通,当时警方在较远距离部署,示威者主动挑衅附近的警员及市民,并用镭射光射向他们,警方为免事态恶化,发出多警告后进行驱散行动。

当警方推进期间,有示威者在扶手电梯上向地面警员掷物及水樽,警员使用催泪水剂制止,后来有人向地面掷大型垃圾桶,当时地方有大量警员及记者,如被击中会造成极大的生命危险,所以警员发射一枚橡胶子弹,警员的行为是合法及合理。

示威者其后退入元朗站,肆意破坏消防设备,用灭火筒射向远处警员,隔着铁闸用消防喉射水,用杂物堵塞出入口,用不明液体及防火沙倒在地下,破坏站内设施,进一步对在场人士构成危险。当时站内有其他市民及记者,对现场人士造成生命威胁。警方一直在站外戒备,示威者在个小时后将部分出入口落闸,凌晨乘港铁离开。警方尊重市民集会、游行、表达权利及自由,但他们如作出违法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及安宁,以及威胁市民人身安全时,警方会果断作出行动。警方谴责不负责任、罔顾他人安全及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