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游行】警吁示威者散去 十纪律部队职员“行街”抗议警滥暴
反修例游行在本港多区出现,惟近月屡次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以公众安全为由,向周末多区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大埔区游行申请人陈凯兴上诉失败后宣布取消游行。今午3时,仍有逾千人身穿黑衣、高呼口号,走出马路游行。由于参与非法。警方表示,在场人士现正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属违法行为。但有任职纪律部队的市民仍然前往大埔“行街”,并批评警方近期使用过多武力,亦有示威者指警方屡次都反对游行,“唔通次次都唔来?”
纪律部队人员亦参与游行 不满警方使用过多武力
任职纪律部队的林小姐与另外九名同事一同出席大埔区游行。林表示,今日只是出来“行街”,过去亦有参与其他地区游行。同为执法机关人员,她批评警方执法使用过多武力,没有法理依据,“香港执法要公平公正中立,来彰显法治,依家为咗打击反对声音,连基本原则都放弃,对警方处理手法好嬲。”
警拒批不反对通知书 示威者:次次都反对,唔通次次都唔来?
近期警方多次以公众安全为由,多次拒绝向民间自发举行的游行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来自北区的市民陈小姐与朋友表示不会因为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而不参加游行,“佢哋次次都反对,唔通次次都唔来?”二人戴上黑色口罩,并加入游行队伍。
街坊担心年青人安全 专程到场视察
居住于富善邨的谭女士从未参与过去两个月的游行或集会活动,她表示今日都未有参与游行,只是直接到太和路一带,亲身到场视察示威者情况,“我比较担心班后生仔安全,所以想睇下。”她指,并不担心被控非法集结等罪名,她会视乎现场情况决定去留。
大埔游行:无法确保活动结束后示威者行动
新界北总区警司(行动)韦华高昨日在记者会表示,收到有人提交于8月10日在大埔举行公众集会,申请人预计参与人数为5,000人,惟警方根据社交媒体推算约有10,000人参与。韦华高指于本周一(5日)在大埔举行公众集会,有示威者曾用挖泥车作堵路工具,又试图攻击警方防线,周六游行申请人无法确保有关集会及游行能安全举行,亦无法确保活动结束后示威者的行动。警方基于公众安全、公众秩序而发出反对通知书。
根据第245章《公安条例》,任何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在违反第7或13条的规定下进行,该公众集会、公众游行或公众聚集,即属“未经批准集结”,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3年;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