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游行】四总区快速应变部队出动 2500警力高姿态执法
元朗区游行获发反对通知者,申请人上诉亦无果,警方曾解释反对的五大原因,包括相信游行人士与村民发生冲突,惟有网上声音坚持游行,并提出到元朗“行街”、“出席悼念会”等。消息指,警方因应相关示威活动,将部署2,500人戒备,包括四个总区的快速应变部队及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同时会在高风险地区作高姿态巡逻,主动向聚集人士发出警告及搜证。
警方对“光复元朗”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申请人上诉失败,即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游行书仍然生效。但申请人表明会坚持自己一个人行,而不少网民提出明日照计划到元朗,参与“行街”、“出席悼念会”等活动。
消息指,由于元朗区道路狭窄,不适合大型公众活动,而且游行人士与元朗村民持不同意见,发生冲突的机会甚大,故因应明日可能会出现的元朗游行、集会情况,及应对有机会出现的冲突场面,警方将动员2,500人,包括四个总区的快速应变部队,当中有新界北、南两区,以及隶属大型事件组成的第一梯队(X连)及第二梯队(Y连)机动部队警员。
消息﹕警将高调执法 持续作出警告
如果有人在元朗区游行而未获批准,将会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第17A(3)条,任何公众集会、公众游行或公众聚集,或其他集会、游行或人众聚集,而属未经批准集结,即属犯罪,最高可判监5年。警方会在高风险地区以高姿态巡逻及高调执法,遇上非法集会人士会持续作出警告及搜证。至于会否作出拘捕,要视乎现场环境、聚集人数及安全性而定。
元朗居民钟健平发起周六“光复元朗”游行,原定下午三时起步,由水边村游乐场,沿元朗大马路和朗日路,游行至元朗西铁站。警方对有关申请发出反对通知书,列出五大原因,包括有理由相信游行人士会与村民发生暴力肢体冲突、纠察人数不足、起点集合位置不理想、游行路线会经轻铁路轨具危险性及游行参与者行动未必在申请人控制范围内等。
警方表示,参加一个警方已经反对的游行会干犯香港法例,即“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及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3年)。警方会于元朗设有足够的警力,亦会于各个高风险的地点,作高姿态巡逻。若有人干犯违法行为,警方会作适当跟进,包括拘捕及搜证工作。警方亦会与运输署、港铁、附近商场,以及元朗区地区人士加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