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百警大埔“连侬隧道”撕纸 警:移除单张作搜证之用

撰文: 黄廸雯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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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港各区均出现“连侬墙”,包括大埔火车站旁边行人隧道。今日(10日)凌晨零时许,有网民发现有大批军装及便衣警员带备盾牌,走入隧道大埔火车站旁的“连侬隧道”,并撕走贴有警员个人资料的纸张。警方回应查询指,张贴单张可能干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因此移除载有警员个人资料的单张作搜证之用,而被披露的个案或会转交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跟进。

警方回应查询指,于7月9日晚上发现大埔墟车站外一隧道的墙上,贴有数十张印有警务人员个人资料,包括警员姓名、编号及住址的单张。由于张贴这些单张可能干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警方遂于今日(10日)凌晨约零时30分派员移除载有警员个人资料的单张作搜证之用。

警方指,一般而言张贴这些单张可能干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或《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禁止某些恐吓作为;或《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禁止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等。警方亦会考虑把涉及警务人员个人资料被披露的个案转交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跟进。

被张贴个人资料的警员,怀疑于旺角与示威人士互骂及要求“只揪”,被网民起底后得知家住大埔区,故有网民将其资料打印后,在大埔“连侬隧道”内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