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食蟒蛇】长洲男疑捉大蟒蛇回家食用 涉残酷对待动物被捕
一名长洲男子自行捉走蟒蛇后,怀疑于家中将蟒蛇吃掉。警方表示,昨晚约九时在长洲拘捕一名53岁男子,并于其住所检获怀疑蟒蛇尸体,案件暂列“残酷对待动物”。
据网上片段所见,一条约3米长蟒蛇闯入一店铺,一名身穿黄色衣服中年男子不断用手试图拿起蛇头,其身旁有另一名男子用棍压著蛇身,该名中年男子不断尝试拿起蛇头,惟蟒蛇强力反抗,该名中年男子指导身旁友人“逗呢到(蛇头)”,惟期间神色慌张,担心称“唔系呀一逗起个头咬我呀!”其身旁友人鼓励他松手直接将蛇放进帆布袋,他则大叫“唔好急!唔好急!”不消一会,该名男子顺利将蛇放入帆布袋中。
警方表示,长洲警署昨晚(5日)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他于社交平台收到一则帖文,显示长洲有一条蟒蛇怀疑被捉走。报案人感到担心,于是报案。 警方接报到场,经初步调查,昨晚约九时在长洲拘捕一名53岁男子,并于其住所检获怀疑蟒蛇尸体。案件暂列“残酷对待动物”,由长洲分区刑事支援队动物专队及食环署联合跟进。被捕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七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事后不少长洲街坊均认出被捕男子,据悉他从事装修业,为“三行”工人,嗜好赌马,常于投注站出没,故暱称“马神”,不时会踩单车、载着一只名叫“东芝”的唐狗四围去,无人不知。街坊指,除了赌马,“马神”亦爱好食蛇,并怀疑涉案的蟒蛇,是栖身于公众码头旁某海鲜店附近的蛇洞,偶有出现,已司空见惯。过往如发现有蛇出没,有街坊会勇于捉蛇,再交由警方及渔护署处置。
蟒蛇被“又按又捏” 承受不必要痛苦
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主席麦志豪表示,只有蛇中只有缅甸蟒为受保护动物,数目较稀少,管有已犯法,但非代表其他野生动物不会受到保护,正如野猪亦不是受保护动物,动物都不可以虐待。据他所知,虽然有捉蛇专家,但无须考牌,在香港捉蛇及食蛇不犯法,但就影片中,一群人捉蛇时嘻笑怒骂,生命无受威胁,但对蟒蛇又按又捏颈,令它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触犯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对动物加诸不必要的痛苦,麦更以猫仔作类比,如被人“又按又捏”,都会被视为虐畜。
根据警务处资料,现时接获有蛇出现的报告后,警务人员会到场,并知会捉蛇专家到场,如蛇被活捉,会安排运送该条蛇往渔农自然护理署,或将捉来的蛇送至动物管理中心或嘉道理农场,目的确保警方不会从中协助买卖濒危动物,或防止被捉的蛇被食用。
蛇王一个字形容:癫!
蛇王协周柏新表示,警方若找蛇王帮忙,通常会找有开蛇舖的,而被捉到的蛇将交给警方安排去向。曾有名人私下找蛇王捉蛇,其后交予蛇王处理,若为受保护类别,会转交嘉道理农场,非受保护类别会带返舖头养或杀,若蛇较温纯,亦会交给有心人养蛇。对于有人食蟒蛇,周直指“癫!”因为蟒蛇没有药用价值。至于事件暂列残酷对待动物,他估计与涉事人对待蟒蛇的处理手法有关。
蛇王庞刘铁庞则表示,受保护品种的蛇会交给嘉道理农场,非受保护的蛇会交给上水狗房,而死去的蛇则带返警署由食环署处理。他指,香港有人养蟒蛇,但有人养大了感无法照顾会带到郊外,如飞鹅山、沙田坳道等地放生,一般在郊区发现蛇,警方不会处理。
根据渔农自然护理署网页资料显示,香港大部份的蛇是无毒,而在香港蛇类之中,只有一种无毒的缅甸蟒蛇是受保护的 。所有在“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附表2中列明的动物都是受法例保护的 。任何人如干犯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入狱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