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流狗狗】错上鬼船 泰国狗狗遭人道毁灭 渔护:狂犬病风险高
一只泰国狗狗疑因走失误登货船,随船到港后被渔护署捉走,大批网民于网上呼吁联络狗主,一名居港华侨指其妹为狗狗主人,十分担心狗狗如限时内无人认领会被杀,正寻求当地关注组织及政府协助。渔护署回复查询时证实,该狗只已被人道毁灭,渔护署发言人指狗只疑来自有狂犬病爆发地区,其传播疾病风险属极高。狗主姊称妹妹知道消息后落泪质疑署方做法不对,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指署方做法不可接受,质疑署方有否跟足程序对待有关狗只。
涉事的小狗于泰国春武里府的城市林查班(Laem Chabang)疑因走失后,误登上一艘3月6日晚开往香港的货船,至3月12日早上货船抵达香港,其后狗狗被渔护署人员捉走。大批网民于网上转发消息,希望联络狗主救回狗狗。
渔护署:传播疾病风险属极高 以人道方式处理
渔护署发言人指,署方分别于本月11日及昨日(12日)接获一船公司求助,指其一艘从泰国林查班港口驶至本港的货船上发现一头来历不明的狗只,要求署方协助及接收。有关公司表示相信该狗只为流浪动物,未能提供狗只健康证明、疫苗注射记录等资料。
署方昨晚从船公司接收了该头狗只后,经兽医详细检查后,没有发现该狗只身上有植入芯片,基于狗只没有任何健康证明文件或医疗记录,亦疑来自有狂犬病爆发地区,其传播疾病风险属极高。在考虑公众卫生及安全和动物的福利等因素后,兽医已经以人道方式处理有关狗只。
泰国狂犬病风险极高
发言人指,根据《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第139章)及《狂犬病条例》(第421章),活生动物进口本港前,必须事先取得渔护署发出的许可证,并按入口条款办妥一切入口要求,方可附运来港,为确保动物健康及公众卫生安全,渔护署按照狂犬病风险评估,把动物出口国家或地区分为三个组别,各组别均有不同的检疫要求。
发言人指泰国属第三组别国家,代表狂犬病风险极高,由该国出口猫狗到本港前,动物主人或代理人必须事先向署方提交猫狗的注射记录,取得许可证和按入口条款办妥一切入口要求,并需向署方申请预留检疫设施,抵港时亦要提交有效的健康证明文件。待动物抵港后,该动物会由署方职员押送到指定的检疫中心,接受为期不少于120天的隔离检疫。发言人又指任何人士未获署方批准而进口或转口活生动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1年,有关动物亦会被充公。
居港狗主姊:妹妹落泪质疑做法不对
按渔护署现行做法,所有进入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的流浪动物,会于4天后处理或供领养,如动物未被领回,最终会于4天后被人道毁灭。居港的泰国华侨Bobo,向区议员求助指其于泰国的妹妹是该狗狗的主人,她指妹妹于知悉消息后伤心落泪,质问“唔系话4日先会啪咩(人道毁灭),都未够4日”,又指狗狗于当地“无病无痛”,署方未有检获清楚就将狗只人道毁灭,做法不对,Bobo亦指对事件感到可惜,署方联络她后,她指已著署方人员代为处理尸体,亦叫妹妹不用来港。
邝俊宇:做法不可接受
立法会议员邝俊宇今早曾去信渔护署要求暂托狗只,他对事件表示愤怒,质疑署方未搞清事件便处决狗只,做法不可接受,“这只狗狗如到任何国家或地方,都不会如此短时间被人武断杀害,但渔护署是否杀狗杀上瘾!竟然未搞清楚件事便将狗狗杀掉,实在无法令人接受及应予以谴责”。邝又指相信事件会成为国际笑话,质疑渔护署有否跟足程序对待有关狗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