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黑工】入境处反非法劳工 拘九黑工及五雇主
撰文: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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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三日行动 拘九名非法劳工
入境处一连三日(21日至23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行动中共拘捕9名非法劳工,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33个目标地点,包括停车场、公司、地盘、农场、商舖、工业大厦、街市、餐厅及商场,共拘捕九名非法劳工及五名涉案雇主。
五男女涉请黑工被捕
被捕的非法劳工为5男4女,年龄介乎35至63岁。当中一男一女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两男三女,年龄介乎36至65岁。入境处发言指,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
其次,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0年。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