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掟钱】有意图掟钱涉干犯公安条例 市民执钱可能犯法?
今午深水埗黄金电脑商场附近,突然大量钞票从天而降,纸币在半空随风飘荡,徐徐散落行人路。过百途人走出马路争相抢钱,堵塞马路,造成闹市一片混乱。如此疯狂的画面,令人想起2014年平安夜于湾仔发生的“解款车跌钱事件”,前车可鉴,大律师陆伟雄吁市民切勿贪心,因在公众地方执取钞票,有机会触犯盗窃罪,“除非证明到自己执𠮶张系佢掟𠮶张”;至于掟钱落街的人士则可能因扰乱公众秩序,干犯《公安条例》第17B(2)条。
大律师陆伟雄指,有人在深水埗闹市公然掟钱落街引起一时骚动,分分钟要负上法律责任。陆解释,任何人士以这种方法派钱,均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45章 《公安条例》第17B(2)条: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其次亦有机会触犯“乱抛垃圾”或“高空掷物”,惟机会相对较低。
如掟钱者事先张扬或宣传 显示有明确意图扰乱秩序
陆表示,今午有人在深水埗掟钱落街,令过百途人走出马路争相抢钱,堵塞马路,已造成闹市一片混乱,若能证明掟钱者有意图以派钱作宣传及引人关注而扰乱公众秩序,很大可能干犯了《公安条例》第17B(2)条,因条文列明:“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其上述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而一旦罪成,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12个月。陆伟雄举例,如有人明知掟钱落街或当街裸跑会引起大量人士围观或造成混乱,且行事前专登在社交平台事先张扬或以作宣传,则更能显示他有明显意图。
途人执钱或触犯盗窃罪 2014年解款车跌钱事件多人被控
至于执钱的途人又有没有触犯法例呢?陆伟雄解释,钞票属于具有价值的财物,市民如在公众地方拾取明知不属于自己的钞票,即属不诚实挪占及剥夺他人的财产,已有可能触犯盗窃罪。陆伟雄劝市民切勿贪心,因2014年湾仔解款车跌钱事件,不少有份执钱的市民都被控盗窃罪。即使有人事先张扬会掟钱落街,执钱的市民亦要证明“自己执𠮶张系佢掟𠮶张”。
如掟钱者多于一人 可以伙同犯罪原则一同被检控
其实今午掟钱事件发生前,有一名男子(币少爷)曾在facebook直播预告将会有钱从天而降,惟直播期间没有拍摄到该男子亲自登上天台洒银纸,但他一声指示下,随即有人掟钱落街。陆伟雄指,此举或可证明是多人合作,如有证据证明该名男子与伙伴合作掟钱落街,造成混乱,则可以伙同犯罪(joint enterprise)原则一同被检控,因参与者是有“共同目的”作出犯罪行为。
市民使用金钱是否违法
对于有人于深水埗一楼宇天台,洒下大批一百元纸币,立法会议员蒋丽芸认为因有关行为引起市民疯狂争抢,虽无人受伤,但已产生混乱,要求警方跟进及调查有关金钱是否合法所得,而市民使用有关金钱是否违法,警方有需要交代。
过往有人于街上撒钱事件簿:
2017年2月28日,一名男子驾车驶经八乡青朗公路,驶离大榄隧道收费亭约1公里后,发现路边有不同面额钞票散满一地,于是报警。警方担心有途人疯抢,派出多辆警员检回钞票,共检获200多张不同面额钞票,包括10元、20元、100元及500元钞票,总值约9000元。案件列作发现财物案。
2017年7月9日,两名口罩男手持寻找债仔的传单,在荃湾马路撒向途人,内夹有一张10元钞票,吸引不少街坊执拾,有街坊高呼:“有钱呀,执呀!”
2015年2月26日及27日,大埔一连发生两宗天降纸钞事件,惟当时解款车事件有市民被检控及判刑,起阻吓作用,故两宗事件中无人拾钱。其中一宗在大埔广场有17张20元钞票从天而降;至翌晚大埔广福里一名有精神病纪录男子,较早前在银行提取20万元现金,花了一半后,在家中向街外撒钱,合共49张1000元钞票,惟无人敢执拾。
2014年12月24日,一辆载有总值2亿7千万解款车驶经港岛湾仔告士打道西行近史钊域道时,车门突然打开,三个装有总值5,200万元纸币的钱箱由车上跌至马路,大批纸钞洒满马路,数十名市民上前执钱,合共1,523万被拾走。事件中最少8名拾钱不还的市民涉盗窃被捕,至今仍有近683万港元纸币不知去向。
2010年1月9日,黄大仙慈云山中心商场一名男子提款2万元后当街派钱,手持大叠500元现钞见人便派,有市民收下,亦有人拒收。男子其后将钱弃于地上,被休班海关关员拾起,交由警方跟进。警方证实男子有精神病纪录,登记资料后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