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MeToo】王永森遗书指患抑郁 曾参与驳回宝马山双尸案上诉

撰文: 刘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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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律政司高级检控官王永森,因涉非礼女下属,获准保释候讯期间,于今晨被发现由大角咀海帆道住所堕楼身亡。警方在现场检获遗书,王在遗书内大致透露患有抑郁多年。
事件亦引起法律界人士震惊,认为王作为高级政府律师,出庭前准备工夫做足,屡获好评;但近年行为表现较为古怪而惹来非议。王在加入律政司的20多年内,曾代表政府参与多宗涉及谋杀、强奸案的上诉案件,当中的被告均遭法官判回上诉,包括轰动全港的宝马山双尸案及神父性侵男童案的上诉案等等。

加入律政司20多年 曾获上诉庭法官赞赏

根据资料,洋名Vincent的王永森,曾留学澳大利亚,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后,于上世纪90年代回港,并加入当时的律政署工作。他于2002年以优异成绩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因勤奋上进,获得上司的赞赏,亦曾被上诉庭法官司徒冕公开赞扬其准备工夫充足及表现佳。王永森至今已有逾20年年资,先后被委派在不同组别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庭打官司,生前隶属刑事检控科分科一 (法律指引),担任高级检控官,为原讼法案件提供法律指引。

时任高级政府律师时 参与多宗上诉案

翻查过往的法律文件,王曾代表政府参与处理多宗属严重刑事案(包括谋杀、强奸及贩毒案)的上诉案件,而有关被告均全遭法官驳回上诉。于2005年至2008年,时任高级政府律师的王永森,曾就多宗发生于八、九十年代的谋杀案,代表政府出席上诉聆讯。其中较为人熟知的是85年宝马山双尸案,被告之一的张有恒,因不满刑期过重而提出上诉。于2006年4月,上诉庭驳回其上诉,当时王是政府的代表律师。

而风化案中,天主教香港教区前见习神父刘嘉儿,因涉性侵15岁男童被判入狱。于2004年11月,刘上诉至终审法院图翻案,王代表政府出席聆讯,最终刘的上诉被驳回。而名律师邓国华,曾因涉强奸及非礼家中菲佣,被判入狱七年。于2002年1月,邓亦被终审法院驳回上诉,王永森亦有份参与该宗上诉案。

时任高级检控官时 参与多宗重大案件审讯

至于刑事案方面,于2011年11月,王作为高级检控官,曾代表政府出席芭蕾舞学校校长徐满芬的劫杀案聆讯,最终被告被判囚10年。而最近的一宗案件,是于今年一月,王身为政府高级检控官,出席一宗古洞路麒麟村的亿元可卡因案及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案,最终被告被判入狱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