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瓦解活跃4年假结婚集团 3骨干成员被判入狱30至42个月
入境事务处早前的“闪刺”行动中,成功瓦解活跃多年的跨境假结婚犯罪集团,今日(7日),3名集团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入狱30至42个月。入境处自2016年5月开始行动,经过多月的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拘捕86名香港及内地居民,当中包括3名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分别为两男一女,年龄介乎24至63岁,3人为本港永久性居民。3名被告早前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多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今日分别被判入狱30至42个月。
入境处自2016年5月开始行动,经过多月的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锁定一个透过社交网站及手机apps作为通讯平台以招揽年青人假结婚的犯罪集团,3名骨干成员涉嫌安排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假结婚,从而使涉案的内地居民藉虚假夫妻关系骗取探亲签证访港及/或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集团相信已运作约4年,涉及最少66宗怀疑假结婚个案。整个行动中共拘捕86名涉案的香港及内地居民,他们被捕时年龄介乎19至61岁。除三名骨干成员今日被判入狱外,案中有19名参与假结婚的香港或内地居民因串谋诈骗早前已被检控,其中10人被判处监禁11至18个月,其余9人正等候判刑。调查行动目前仍然继续,不排除将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检控。至于其他涉案的内地居民,入境处已将有关情况通报内地执法机关。
入境处指,任何人士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将会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不要参与在任何地方登记的假结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记结婚时,对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转介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亦有可能构成串谋欺诈罪行。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而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而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亦可被判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