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溺毙】水肺潜水需牌照 工会发声明:康文署责无旁贷​

撰文: 陈诺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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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3日)上午11时,一名40岁季节性救生员陈志康在荃湾汀九近水湾泳滩工作时遇溺昏迷,抢救无效至昨日凌晨离世。事主当时正穿著水肺潜水装备执勤,但康文署指事主并未有向署方提供其个人持有潜水资历的证明。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今日(5日)发声明指培训不足问题,康文署责无旁贷​。
工会指康文署没有要求救生员必须持有潜水资历证明或强制进行潜水训练,惟工作上有机会需要用到此技能,香港潜水训练学院前院长李健光强调,世界各地都必须要求潜水人士考取牌照才可使用水肺潜水装备。

对于救生员陈志康遇溺不治一事,康文署发言人回应事件指,事主为季节性救生员,负责执行拯溺、急救及维持秩序等工作。根据记录,事主持有由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泳池救生章、沙滩救生章及由圣约翰救伤会颁发的急救证书;符合受聘为本署非公务员合约季节性救生员的资历。惟事主并未有向康文署提供其个人持有潜水资历的证明。至于康文署辖下泳滩防鲨网的维修及检查工作,分别由两间不同的专业承办商负责进行。

季节性救生员陈志康在荃湾汀九近水湾泳滩工作时遇溺昏迷,抢救无效于昨日凌晨离世。(邓咏中摄/资料图片)

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发谴责声明 指责康文署责无旁贷​

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今日中午12时于其Facebook专页中发出谴责声明,指“不便就个别事件作公开评论,但就政策上,工会认为康文署责无旁贷”,工会谴责康文署招聘救生员的条款不合时宜、没有提供合适的培训,工作内容需要涉及潜水,却未能提供足够训练。如救生员在水中拯救、失踪人士水中搜救、设置危险浮泡、浮台、泳区波线、清理海床及防鲨网的时候均需要运用到潜水技巧:工会同时谴责康文署欠缺工作指引并没有提供适当的装备、支援及保障救生员工作。

(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Facebook截图)
(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Facebook截图)

水肺潜水需持有牌照

工会指康文署没有要求救生员必须持有潜水资历证明或强制进行潜水训练,惟工作上有机会需要用到此技能,而事件中,事主正穿著水肺潜水装备执勤。香港潜水训练学院前院长李健光形容如情况属实“简直荒谬”。李健光指水肺潜水(SCUBA)即水下自携式呼吸仪器,装备包括压缩气瓶、呼吸调节器及浮量控制衣。

李健光强调,世界各地都必须要求潜水人士考取牌照才可使用水肺潜水装备。在香港,水肺潜水初级课程包括一天潜水理论课、一天泳池训练及两天出海实习,方完成水肺潜水初级课程。不过,李健光坦言,现阶段不能挂除事主有潜水资历证明,或事主没有领取牌照但懂操作装备,不过正常情况下,水肺潜水都必须经过训练。

事发于前日(3日)上午11时,一名40岁季节性救生员陈志康在荃湾汀九近水湾泳滩工作时遇溺昏迷,抢救无效于昨日凌晨离世。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对此消息痛心及婉惜。于昨日(4日)下午一时许,隶属飞虎队的“水鬼队”于救生员遇溺位置,潜入水中,怀疑是遇意外的位置调查,约一个半小时后收队离去。据悉,事发当日救起事主时,事主正在使用水肺潜水装备执勤,其后遇意外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