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回顾】建造业工伤倍增 地盘工殇遗属控诉承建商涉隐瞒伤势

撰文: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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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建造业工伤死亡个案较去年倍增,房署辖下东涌松满路一个建筑地盘,一名烧焊工人于今年10月20日在地盘工作时,被由高处堕下的6米长铁板打中头部重伤,被送到北大屿山医院后,再转送玛嘉烈医院,惜延至翌日凌晨近1时证实死亡。死者家属对事件表示不满,质疑承建商处理事件有四大问题:包括向家属隐瞒意外情况、未有报警、延误召救护车救援及有人故意清理现场。

出事地盘总承建商为安保工程。(余睿菁摄)
一条人命如果你有尽力救,我唔怪你,但而家系延误救治
死者家属

事件发生于今年10月20日下午3时许,死者黄健雄(35岁),为家庭经济之柱,四兄妹的大哥,死后遗下年老双亲、妻子及快将10岁的儿子。黄于东涌松满路一个地盘工作约两年,事发当日,他与另一名工友在地盘内吊运铁板,但其中一块约6米长的铁板跌下,击中黄的头部,导致受重伤,流血不止。家属指工程大判为安保工程,而黄则受聘于二判洪昌建筑。

唔通返工要预咗送死?
死者家属
涉事地盘为房委会辖下的地盘。(余睿菁摄)

陈锦康:调查前不要破坏现场

本身是安全主任的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陈锦康表示,工友见到有人受伤,应即时报警协助伤者求援,而非先找上司或安全主任了解,地盘如有此规定,做法亦不合理;至于家属质疑现场被清理,陈坦言法例并无要求不能改变出事现场环境,但劳工处及警方都会就事件展开调查,为公平起见,在调查前不要破坏现场。陈指曾有承建商未有提供安全带予工人,出意外后将安全带放回现场,指工人未有使用,最终负责主管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律师梁永铿指,发生意外后,如证明到有人故意将与意外相关的证据移走,才有机会属妨碍司法公正,不过,如劳工处及警方事前已作调查,清洗现场不会构成任何罪行。

劳工处指处方于本年10月21日接到通报,事件仍在调查中,未知是否有人需为事件负责,而已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直至承建商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至今“暂时停工通知书”仍然生效。

涉事地盘外显示,今年10月曾发生一宗工业意外。(余睿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