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倡香港退出禁止酷刑公约 人权组织斥国际笑话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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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入境处未完成处理的免遣返声请个案已突破一万宗,继早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保安局前局长李少光在北京出席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建议由中央咨询港府可否退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及自由党青年团分别提出相同要求,均指近年太多申请免遣返声请的“假难民”,为本港带来经济负担及保安风险。不过有人权组织反驳,《公约》也保障港人权利,退出是牺牲港人的人权保障,亦是国际笑话。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右二)指,港府应向中央请示可否退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郑秋玲摄)

梁美芬在记者会表示,本港过去众多酷刑声请中,仅0.5%获批,即每200名申请者仅1宗获确认是难民,而每宗个案平均需耗时逾两年审核,期间每月可获3,400元津助,又藉“行街纸”打黑工或从事非法活动,直指“假难民”问题已“烧到埋身”。她建议设禁闭营限制声请人自由,打击“假难民”来港意欲,又指即使可行性低,港府也应请示中央向联合国提出,豁免本港遵从与酷刑声请有关的公约条款。

此外,自由党青年团成员亦到政府总部向保安局代表提交请愿信,指本港有需要退出《禁止酷刑公约》。

《基本法》规定港须遵从国际公约

不过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指,《禁止酷刑公约》从属于《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者没有退出机制。而《基本法》第39条亦指明,相关国际条例适用于香港,除非修改基本法,否则香港不能摆脱国际责任。罗指,《禁止酷刑公约》除了保护寻求政治庇护人士外,更可保障本港人权,包括禁止公职人员向任何人施以酷刑,事实上联合国去年曾按该公约,谴责本港警方在占领行动使用不必要武力。

据入境处资料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已接获5,053宗新免遣返声请,至今共累积10,922宗未完成审核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