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扫黄冚“指压店”淫窦 拘60岁男主持检记帐簿、避孕套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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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3日)下午展开代号“搜鹢”(STEMPICKER)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大南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人员于单位内拘捕一名60岁本地男子,他已被暂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3月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行动中,警员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其中,包括一个“指压”广告灯牌,标明营业时间及价钱。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