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连捣两淫窦拘控两男主持 指压招牌写明“早餐、正价”吸客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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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今午(6日)展开代号“搜鹢”扫黄行动,接连突击搜查新填地街及砵兰街两个单位,捣破怀疑卖淫场所。该两个单位内一名65岁及一名54岁本地男子被捕,各被暂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3月6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行动中,警方均检获一批记帐簿、避孕套及毛巾等怀疑与案有关的证物;同时,亦包括两个广告灯箱招牌,其中一个列明指压服务的“早餐、正价”价钱。
警方提醒,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此外,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警方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