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12宗电骗案涉$150万拘1男 八旬妇爱子心切被呃完再呃失$17万
针对近期发生的“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警方新界南总区刑事部人员经过深入调查,锁定一个诈骗团伙,牵涉最少8宗案件,受害人是年龄介乎76至93岁的长者,损失总金额超过130万元。其中一名81岁婆婆误信儿子被捕向骗徒缴付保释金,即使联络到儿子,但爱子心切下还是再一次受骗,共计损失17万元“老本”。警方前日(20日)采取行动,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罪拘捕一名50岁本地男子,发现他最少牵涉另外4宗同类骗案,合共12宗案件,牵涉骗款金额共约150万元。
警锁定一诈骗团伙涉8宗案 受害人全是长者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警司姚永勤称,就近期发生的“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新界南总区刑事部人员经调查及情报分析,锁定一个诈骗团伙,当中牵涉最少8宗同类骗案,案件分布全港,骗款由3万至85万元不等,损失总金额超过130万元。受害人全部是长者,年龄介乎76岁至93岁。
人员于本周一(1月20日)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50岁本地男子,报称在夜店做侍应,因工作量不多而铤而走险;案中他负责向受害人收取骗款,罪名为“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现正被警方扣查;经调查发现他牵涉多4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涉款20万元。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重案组总督察杨蓉进一步说明案情称,12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分别发生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受害者年龄介乎76至93岁,骗徒犯案手法一如既往,随机打电话予受害人,假扮他们的子女或亲友,讹称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提交“保释金”。
骗徒会指示受害人不要告诉其他人或报警。受害人因紧张及担心家人而答应要求,并准备“保释金”。其后另一名骗徒,假扮成受害人子女或亲友的朋友联络受害人,相约到指定地方或上门取“保释金”。当受害人成功联络到家人后,才发现自己被骗。
杨续称,其实大部份长者都知道电话骗案的存在,但当收到骗徒来电,可能当时只得自己一人,骗徒亦善于营造危急情景,令长者们未能冷静处理或向其他亲人求证,被不法分子利用爱子心切之心,痛失辛苦储来的金钱。
八旬妇爱子深切 儿子报平安后 仍二度受骗
其中一宗案件,案中81岁的婆婆被骗徒利用她紧张子女的心“呃完再呃”。她收到骗徒假扮儿子来电,讹称与人打架被警察拘捕。婆婆非常紧张,很快将第一笔骗款交予骗徒;之后婆婆仍担心儿子安危,即透过电话联络到儿子,儿子亦清楚告知她已被骗,而自己安全无碍,千叮万嘱婆婆不要再付款予骗徒。
岂料婆婆与儿子通电话后,骗徒又再来电,继续假扮儿子要求更多骗款。婆婆爱子深切,再一次误信骗徒,付第二次骗款。其后家人陪婆婆到警署报案时,由于婆婆始终无亲眼见到儿子,依然相信他被警方拘捕,要求代办保释手续。婆婆最后失去17万元积蓄。
警吁市民能亲身陪伴受骗长者 免被“呃完再呃”
杨蓉提醒市民多陪伴家中长者,多提醒长者留意不同类型的骗案手法,令长者不会堕入骗案。如家中长者不幸误中骗案,希望市民能够尽快亲身陪伴他们,让长者知道亲人安全,可以安心,以免骗徒再有机可乘,“呃完再呃”。
新界南总区防止罪案办公室高级督察李金鹏称,电话骗案像无形的陷阱,“你睇唔到,但一步踏错就会损失惨重”。2024年第四季新界南总区录得110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损失金额高达620万港元,相比第三季,无论宗数和金额都上升一倍有多。
骗徒利用市民,尤其针对独居长者对家人朋友的担心或者忙乱时心态失去判断力。骗徒冒充受害人子女或朋友,讲述“被捕”或者“急需金钱”等故事,迫使受害人在紧张和未经深思熟虑的状态下付款。受害人大部份是公公婆婆,今次案件中最年长93岁受害人,因爱子心切,一听到子女急需钱,未有核实而坠入骗局。
年近岁晚,骗徒活动活跃,警方会加强冬防,在社区多做防骗宣传活动,以及高调巡逻,以维持社会治安。同时呼吁市民,在街上留意到可疑人士不断接触长者,请立即报警求助。另外,留意以下情况:
1. 面对陌生来电,保持冷静,唔好比“感情炸弹”炸懵你
骗徒最常用的“武器”是情感勒索,利用对亲友的关心投放“感情炸弹”,令你于短时间内完全丧失判断力,匆忙做出决定。
2. 收线求证:收到陌生来电的第一步,是保持冷静并收线,然后用平时联络亲友的电话号码打给对方,确认电话内容是否属实。例如问:“刚才你电话度话要钱,系咪真嘅?”
3. 设立暗语:同家人事先商量设立一个“家庭密码”,例如一句特别嘅短语或者童年回忆。当陌生来电要求金钱时,叫对方讲出暗语以确认身份。如果对方未能说出,就知道是假冒。
4. 坚持亲身交收:如果对方声称急需金钱,请坚持要求亲自交收,并选择公共场合见面,通常此类骗徒会因此现形。
5. 善用“防骗视伏APP”,建立“防骗防火墙”
警方强烈建议市民下载一站式诈骗陷阱搜寻器“防骗视伏APP”。此App如“防骗雷达”,可以即时侦测可疑来电和网站,避免跌入骗徒嘅圈套。
6. 紧记“防骗三式”:
* 不接听:对于陌生来电,尤其涉及金钱要求,直接不接听或挂线;
* 不轻信:勿轻易相信任何声称是亲友、老板或者其他身份的人;
* 不过数:勿汇款或者转帐予任何人,除非已核实对方身份。
7. 多留意身边人,一同成为“社区防骗大使”
防骗并非一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市民可以成为身边人的“防骗守护者”,用观察和关心帮助减少骗案发生。警方绝不会要求任何人士,向非警务人员,用任何形式缴付保释金或其他款项。市民家中如有长者独居,应该多向他们宣传警方的防骗讯息;如果发现亲友突然提取大量现金,声称“帮仔女”或“做投资”,请主动关心,帮助查证真伪。大厦保安员或街坊,如留意到住户或者路人神情紧张、携带大量现金,亦可主动询问或见疑即报。
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而由于案件盛行,及相关案情严重,警方会就同类型案件征询律政司意见,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