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一连9日反黑工 巡新建公屋装修单位 拘29人包括3雇主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入境处一连9日(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1月7日),在全港多区多次展开代号为“促进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打击从事装修工作的非法劳工。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88个目标地点,包括两个新建公共屋邨内的多个装修中单位,共拘捕26名怀疑非法劳工,全部均为男子(20至57岁);另外,亦拘捕2男1女(44至56岁)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
在执法的同时,入境处职员亦安排宣传车及派员于屋邨内派发“切勿聘用非法员工”的宣传单张,呼吁切勿聘用非法劳工。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而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