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装警破葵涌公屋电子烟仓 拘28岁男涉“管有第一部毒药”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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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葵涌分割槽军装巡逻小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于周四(12月19日)下午约3时,在葵涌石荫东邨进行反毒品行动。人员突击搜查荫裕楼一单位,在单位内检获69部电子烟枪、6箱共约3300颗怀疑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烟弹。
经初步调查,单位内1名28岁本地男子,涉嫌“非法管有和非法售卖第一部毒药”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检获的第一部毒药及电子烟枪,市值合共约10万元。案件由葵涌分割槽军装巡逻小队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尼古丁(烟草产品除外)属第一部毒药,而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归类为药剂制品。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一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