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警方针对Uber“白牌车”行动 3被捕男子判罚$4,000至$8,500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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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7月22日针对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执法,在西贡、将军澳及牛头角,拘捕3名本地男子(29至38岁),他们涉嫌“汽车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及“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
警方表示,该3名被捕男子被控一项“汽车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及各一项“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罪,案件已于11月22及27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他们各被判罚款4,000元,第二被告再加罚款1,000元、第三被告再加罚款4,500元。
警方重申,非常重视“汽车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的案件,提醒市民有关罪行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香港法例,滥收车资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被判入狱6个月及罚款1万元。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相关罪行,呼吁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
翻查资料,警方曾7月22至23日一连两日放蛇打击“白牌车(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在全港拘捕19名本地男子(29至63岁),其中一名33岁被捕男子亦涉嫌“毒后驾驶”。据了解,相关行动主要针对Uber载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