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象鼻山路火警|警:天眼拍到现场冒烟 暂未发现可疑之处
今早(27日)荃湾象鼻山路往荃湾方向、近石围角邨石菊楼对开的隔音屏旁疑草丛首先起火,火势波及约6米高的隔音屏,蔓延至上方行人天桥,浓烟席卷半空。由于起火位置,有杂物、油罐及衣物等,警方一度将案列作“纵火”案调查,及至下午改列“火警”,惟至晚上再将案件改为“暂列纵火”案调查。
警方晚上交代案情表示,现时尚未发现有可疑之处,但在调查中留意到有闭路电视拍得现场冒烟时的情况,惟由于现场是任何公众人士都可以到达的位置,亦是附近居民常去的地方,再加上受到闭路电视距离所限,真正的起火原因仍有待调查,并呼吁市民向警方提供线索。
荃湾警区(刑事)总督察罗世滔表示,经警方初步调查,相信石围角邨石菊路对开一行人天桥桥底,有杂物首先起火,然后波及隔音屏。消防处在现场没有发现助燃剂,警方现时亦未发现火警有可疑之处。
罗世滔续指,警方在调查当中留意到,有闭路电视拍到现场冒烟时的情况,但由于现场是任何公众人士都可以到达的位置,亦是附近居民常去的地方,再加上受到闭路电视距离所限,真正的起火原因仍有待调查。他称警方现正积极调查,包括翻查附近闭路电视纪录及向居民查询,亦会安排化验在现场检获的证物及灰烬。
警方呼吁,如任何人对此案件有任何资讯提供,可致电3661-2420与荃湾警区刑事调查队第7队联络。警方强调,纵火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万展伟称,警方今早11时07分接报,指象鼻山路石围角邨对开隔音屏起火。消防及警员于10分钟内到场,由于当时火势猛烈,警方随即封闭象鼻山路介乎和宜合道交汇处、荃锦交汇处的一段来回行车线。
消防将火救熄后,发现象鼻山路往荃湾方向有约40米沥青路面遭烧熔;路政署工程师检查隔音屏后,证实没有倒塌危险。
万展伟指出,现时象鼻山路往沙田方向现恢复3线行车,只有大约100米的快线路后仍然封闭,等待维修。象鼻山路往荃湾方向则仍维持全线封闭路,以进行路面紧急抢修,路政署会视维修进度,初步预计明日(28日)清晨重开部分路段。万表示,现时仍有5条巴士线及3条小巴线受影响,附近交通则大致畅顺。由于火警关系,警方已作出改道安排,象鼻山路往荃湾方向封闭,所有车辆出城门隧道后,需经和宜合道交汇处前往和宜合道、象山邨西路及三栋屋路离开。
▼11月27日荃湾象鼻山路隔音屏障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