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东九龙多区打击非法劳工 16男女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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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包括机动部队、冲锋队、黄大仙警区、秀茂坪警区、观塘警区、将军澳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今日(25日)进行代号“冠军”及“权能者”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东九龙区内多个罪案黑点,共拘捕16人。
行动中,4名内地男子、7名内地女子、1名外籍男子及4名外籍女子(25至67岁),分别涉嫌“未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未得授权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违反逗留条件”、“涉及不道德活动”、“逾期居留”、“逾期居留人士接受雇佣工作及开办业务”及“通缉人士”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了解,涉案内地男子持双程证来港;涉案外籍男子为印度籍,持护照到港,该4名涉案外籍女子分别来自印尼及菲律宾,持护照及“行街纸”到港;被通缉人士则涉嫌欠交罚款。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