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内地男被捕 涉屯门3宗爆窃案失$147万 专吼低密度低层住宅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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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10月31日拘捕一名42岁内地男子,涉嫌与本年10月起在屯门发生的3宗爆窃案件有关,爆窃地点主要为低密度式及低层私人住宅单位,损失金额达147万元。

屯门警区刑事部署理总督察陈学麟称,警方于10月下旬收到两名住客报案,指窗户被硬物撬开,损失现金及珠宝首饰等,共值约135万元。陈指,贼人都是在晚上或凌晨时分出动,选择近山边、低密度及低层单位为目标,先在外围观察踩线,确认单位无人后、同党会再分别在楼下或山边“ 睇水”,及后沿外墙水管爬到目标单位,然后用螺丝批或硬物等撬窗入屋搜掠,再沿原路离开。

屯门警区刑事部署理总督察陈学麟交代案情。(警方提供)

青山分区特遣队前日(10月31日)进行反爆窃行动,其间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他由一屋苑平台爬出,警方经追捕后将他擒获,检获金器及现金等价值12万元,同时检获一支螺丝批和爆窃工具。

调查显示,他刚在屋苑一低层单位爆窃,由于他无法出示身分证,警方以“爆窃”及“未能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将他拘捕。

稍后经闭路电视的对比,相信他与10月24日及26日两宗爆窃案有关。疑犯为42岁内地人,报称无业,警方正追查他是否涉及其他同类型案件,同党及失物的去向。

陈学麟指,爆窃最高可判14年,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他呼吁,巿民要留意住所防盗,外出时锁好门窗,或装上窗花和CCTV,也不宜放太多贵重物品在家中。

警方在疑犯手上检获现金和螺丝批等证物。(警方提供)
警方在疑犯手上检获现金和螺丝批等证物。
疑犯犯案时穿着的衣物。
警方在疑犯手上检获现金和螺丝批等证物。(警方提供)
屯门警区刑事部署理总督察陈学麟交代案情及展示检获的证物。(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