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工厦单位变非法赌档 重案组拘12人 检逾$4万赌款筹码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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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警区情报组及重案组人员,昨午(22日)突击搜查葵涌葵丰街一工厦单位,捣破一个怀疑非法赌档,检获约10,500元现金,面值约3.6万元的筹码及一批赌博工具。
行动中,人员拘捕一名23岁本地男子,涉嫌“经营赌博场所”,一名21岁本地女子则涉“协助经营赌博场所”被捕;另外,10名男女(22至41岁)被捕,已合共被控一项“在赌博场所内赌博”罪,案件将于10月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其余两名被捕人正被扣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及监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赌场内赌博,亦属违法,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罚款3万及监禁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