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越南撞车断骨 走遍八成警署不受理 怒斥荒谬:报案权利都冇
出国旅游,本是开心乐事;但人生路不熟,遇上意外报案无门更令人措手不及。叶先生的未婚妻为越南人,过去一年他入境越南各城市超过20次,可谓越南常客。本月中旬,叶于岘港驾驶电单车时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围观者众多却无人报警,只有一名好心途人召救护车将他送院。他登车后痛极昏迷,经医院检查后发现3条肋骨断裂。
叶希望向肇事司机追讨责任,多次负伤前往岘港多间警署报案,“我差唔多揾咗岘港接近八成嘅警察局,全部都去晒,但系佢哋都系推卸责任”,并解释该警署没有管辖权,“我系一个受害人,但好似一个犯法者,基本上连报案嘅权利都冇。”他回港后再向越南驻港领事馆投诉,获回复事故发生时因无立即联系交警前往现场,故无法处理,叶直斥荒谬:“我好彩大命,如果我死咗点报警?”
意外发生于6月15日下午约1时,叶独自驾驶电单车,原定回到岘港山茶郡住所取东西后,再出发前往广南省会安市与家人会合。回家途中,他驶经主干道Ngô Quyền时,一辆白色私家车突然从前方支路Lý Thánh Tông驶出,导致两车相撞。叶先生忆述,该辆私家车以时速约50公里冲出,当时双方距离不超过10呎,“我当时反应系1秒之内将前后brake(煞车器)踩尽,出晒烟,再将电单车反低,最终连人带车撞向私家车,我痛到接近差不多昏迷。”
在仍然能保持清醒的短暂片刻,叶即时致电通知家人发生车祸,讵料原来肇事越南籍司机、围观的十数名途人,甚至到场收车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均没有为他报警,仅有一名好心途人帮忙叫救护车把他送院急救。
他登上救护车后,未几便痛极晕眩过去,被送到约两公里外的公立医院后,待了一段时间后才苏醒过来,其时胞弟已赶抵医院与他会合。当时公立医院未有为其进行任何检查,他最终在翌日自行前往大型医院求诊,证实有三条肋骨断裂。
肇事司机拒赔钱 仅求情不要提告
事故发生当日下午约4时,叶的情况稍为稳定后,将整个事发经过笔录下来,连同个人证件,交由弟弟到就近警察局报案,却被告之事发地点非其管辖范围,便把他打发到其他警察局。结果他犹如皮球般被抛来抛去,8小时内连访7至8间警察局,均称案件不是其负责范围,拒绝受理,一直到凌晨12时都未能成功报警。
有警察局曾找来肇事司机,著双方商讨和解,该司机在当天晚上曾到医院求情。叶要求1.5亿元越南盾赔偿金(约4.6万港元),包含医药费、机票等费用,但司机表明连一元都赔不起,只希望叶不要提告,否则他会被当地政府收取高额罚款。叶认为必须追讨责任,拒绝和解,“问题系佢话冇钱畀,但我就见佢攞住一部iPhone14 Pro Max,佢话一蚊都冇。”
亲自报案仍受冷待 怒斥越南警局推卸责任
6月18日,胞弟需返回香港,叶只能靠药物缓减痛楚,并在越南籍未婚妻的陪同下,亲自负伤走访多间警察局,但继续被人以不同借口推搪,包括要求有翻译员、律师。叶请未婚妻暂代翻译及聘请了律师,但律师解释须找到拥有管辖权的警察局才可以帮他落案,“我差唔多揾咗岘港接近八成嘅警察局,佢哋都系推卸责任,唔接受一个中国人去报案。”
国际车牌未涵盖电单车 交通官员指不合法驾驶拒跟进
同日,他曾前往交通总部寻求协助,当地官员指不承认他所持有由香港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牌,并警告他在越南是不合法驾驶,“他冇话告我,佢就系用呢个理由嚟打发你”,最终未有跟进车祸。
叶承认其国际牌照只包括B类私家车,未涵盖A类电单车,他解释赴越、泰多次,均能成功租用私家车、电单车,即使违规被抄牌也只是罚钱,“你愿意租,他就会租,所有公司都系咁,基本上交通部门都系只眼开只眼闭,有违规就罚钱”,并反问:“点解今次先唔合法呢?系唔系因为越南人撞到我,而佢哋向度维护越南人嘅利益呢?而我哋中国人嘅利益系唔需要维护?”他愿意就无牌驾驶承担任何罚款,但认为一事还一事,肇事司机撞伤人责无旁贷。
叶苦寻多时,最终找到一名较为热心的越南警察帮忙,对方建议他草拟一份具法律效力的中英对照申索书等资料,用作要求警方立案,惜即使备齐文件,当地警察局仍是“一个推一个”。
无店舖愿意作证或提供CCTV影片
叶直斥越南人只顾维护国人利益,漠视外国人的求助。他在岘港逗留期间,曾负伤到案发地点,询问附近店舖是否有人目睹,或有无闭路电视拍摄事发经过,但每个人都说没有看见,甚至有一间电器店的闭路电视镜头是对准意外发生的地点,但对方拒绝提供。
“我冇谂到一个中国人,或者一个华人,去到越南得到咁样待遇;我系一个受害人,好似一个犯法者,基本上连报案嘅权利都冇。”束手无策下,叶只能在6月20日回港,并亲自前往越南驻港领事馆作出投诉。
越领联络当地警方亦无果 著事主寻中国领事馆
没料到即使是领事馆亦爱莫能助,秘书向当地警方了解后,以越南文回复叶称:“我联络了岘港警方,他们告诉我,因为事故发生时,你没有立即联系交警去现场处理事故,所以警方没有处理违规的依据。(内容以翻译工具将越文翻译为中文)”并著叶向当地中国领事馆寻求协助。叶直斥荒谬,“我好命唔死得,如果我死咗点报警?”质疑是否在越南法例中,肇事司机并无责任在发生事故后报警。他最终只能向香港入境处求助,处方极为重视其个案,立即代为与中国驻越南岘港总领事馆沟通,总领馆将会派员陪同叶弟再尝试到警署报案。
事主叹开心出游换悲惨结果 吁港人游越要小心
“旅游好开心,但到头来系呢种结果”,车祸至今已一周,叶怒气难消,不满当地警方的不作为,他现在不求任何赔偿,但要求越南警方致歉,“你做一个旅游国家嘅话,唔可能咁样对待一个游客。”他警惕有计划前往越南的香港游客,在当地要小心人身安全,不希望再有同类事件发生。他亦提醒即使有买旅游保险,但若发生意外后没有当地警察局的报案文件,保险公司未必会受理,“我当时有十几万港元向身,但我都唔够畀(药费),你谂谂人身安全会点样?你可能死咗都冇人知道。”《香港01》正就事件,向越南驻港领事馆查询。
入境处回复查询,指在6月22日接获相关求助后,已即时透过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公署)及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总领馆)跟进事件,并已按当事人意愿提供适切意见及可行的协助,包括安排当事人在越南的代表与在当地的总领馆人员会面等 。入境处会继续与当事人、公署及总领馆保持紧密联系,积极跟进事件及按当事人的意愿提供可行的协助。
身在外地的香港居民如需协助,可致电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24小时求助热线,电话:(852)1868;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网络数据致电“1868”热线或使用1868聊天机械人;发送讯息至1868 WhatsApp求助热线;发送信息至1868微信求助热线;或提交网上求助表格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