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屯门新墟唐楼卖淫按摩院拘14女 年龄介乎32至57岁
警方昨日(19日)于屯门新墟一带唐楼进行“剑舞”行动,打击提供性服务的无牌按摩院,一共捣破11个单位。行动中拘捕14名女子,年龄介乎32至57岁,涉嫌干犯“协助管理卖淫场所”、“协助管理无牌按摩院”及“违反逗留条件”被捕。
屯门分区助理指挥官(行动)总督察黄龙陈述案情,指警方在屯门新墟一带的唐楼发现有单位被用作经营无牌按摩院,不法之徒利用无牌按摩院作招徕,实则提供性服务,嫖资由300元至600元不等。有见及此,屯门警区特别职务队、屯门及青山分区的杂项调查队及新界北总区机动部队,于昨日(19日)进行一个名为“剑舞”的联合行动,在屯门新墟一带的唐楼,捣破11个目标单位,拘捕13名本地女子及1名内地女子,年龄介乎32至57岁,涉嫌干犯“协助管理卖淫场所”、“协助管理无牌按摩院”及“违反逗留条件”被捕,所有被捕人现已获准保释候查。警方在涉事单位检获广告牌、按摩床、避孕套、润滑剂、毛巾及按摩油等。警方已出信予相关业主及租客通知单位被用作不法用途。
警方向业主及租客作出呼吁,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身为处所的拥有人或租客或其代理人,知道处所已经或者即将经营为卖淫场所,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条例》,任何人管理、经营或协助管理没有持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5万及判监禁6个月。
警方留意到唐楼的保安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陌生人能够自由出入,因此呼吁大厦的业主或法团,在出入口加装大闸及闭路电视。不少唐楼大厦的外墙挂满各式各样的招牌,惟广告牌在晚上发光对居民造成滋扰,加上日久失修及其悬挂的形式或构成危险,呼吁业主或法团自行拆卸有关招牌或寻求政府部门协助。黄龙指,屯门警区将继续严厉打击在区内的非法卖淫活动,期望市民能够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