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蒲岗破淫窟拘两女 检获按摩油及毛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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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1日)下午约3时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的行动,突击搜查新蒲岗景福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按摩油及毛巾等证物。两名年龄分别为35及39岁的中国籍女子,同涉“违反逗留条件”被捕,现正被扣查。
警方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