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款“尿袋”实际电容量较声称少两至三成 海关拘供应商负责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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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早前跟进调查一名涉及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案件时,发现3款俗称“尿袋”的外置充电器,实际电容量与其声称的不符,其中一款报称电容量1万毫安培小时,其余两款报称电容量8,000毫安培小时。海关将样本送往认可检测所检验,结果显示3个样本的电容量分别为5,250.4毫安培小时、5,311.6毫安培小时及7,599.2毫安培小时,较所声称的少约两至三成。关员遂于昨日(6日)采取执法行动,拘捕涉案电子和电脑用品供应商的一名35岁男负责人,他已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表示,未有发现该3个样本具潜在安全风险。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更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的详细资料。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