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利诱用虚拟银行助洗黑钱 67傀儡户口持有人被捕 涉款$7300万

撰文: 林泽锋 翁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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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刑事部留意到近月虚拟银行的傀儡户口数目有持续上升趋势,而且交易次数频繁,金额庞大,为打击以虚拟银行户口洗黑钱,警方由5月27日起一连5日展开代号“烈空”的拘捕行动。行动中,警方一共拘捕67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当中19人为印尼及菲律宾籍家庭佣工,以及侦破52宗诈骗案件,共有108 名受害人,年龄介乎 15 至 79岁,当中以网上求职骗案、网上购物及投资骗案为主,总损失金额约7,300万港元。其中单一最大损失的骗案涉款190万元。

东九龙总区网络情报及中央统筹组主管高级督察陈咏研(左)、东九龙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总督察邬凯宁(中)、天星银行金融犯罪合规主管张文豪(右)呼吁市民切勿租、借或卖银行户口。(林泽锋摄)

东九龙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总督察邬凯宁表示,警方留意到有非本地人及外籍家庭佣工被招揽及利用作傀儡户口持有人的洗黑钱案件持续上升。67名被捕人分别是35男32女,(20 至 74 岁),全是傀儡户口持有人,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当中19名为外籍家庭佣工。由于外佣薪金微薄,加上他们不清楚香港法例,犯罪集团会安排外佣作中介人,以1800元至2500元报酬利诱及利用手机应用程式协助外佣开设虚拟银行户口。警方将举行工作坊,教导外佣相关法例,以免误堕法网。

东九龙总区网络情报及中央统筹组主管高级督察陈咏研补充,被捕人因“揾快钱”心态,透过网上社交平台或朋友介绍,收受几百至几千元报酬提供个人资料,在虚拟银行开设户口,并将登入资料和密码转交犯罪集团成员。犯罪集团会将犯罪得益存入傀儡户口,当金钱被存入户口后,随即会被快速转走,再透过多层户口互相转帐以清洗黑钱。

警方指,被捕人因“揾快钱”心态,透过网上社交平台或朋友介绍,以几百至几千元报酬利诱出卖个人资料予犯罪集团。(林泽锋摄)

行动中,警方侦破52宗诈骗案件,共有108名受害人,包括40男68女,年龄介乎15至79岁。人员亦检获一批证物,包括20部手提电话及5张提款卡等。所有被捕人现已获准保释候查。

其中一宗最大金额的骗案涉及190 万元,受害人是一名27岁从事文员的男子,他在社交媒体收到兼职招聘广告,工作内容只需要向不同银行借钱,并将款项交予骗徒,便可赚取2万元月薪。事主信以为真,因此向不同财务公司借贷,并根据骗徒指示将指定金额转账至不同的虚拟银行户口,最终欠下巨款。

天星银行金融犯罪合规主管张文豪指,虚拟银行为市民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渠道开设银行户口,正因为开户程序简单、方便、快捷,犯罪集团误以为可以利用虚拟银行户口清洗黑钱。他指,天星银行会利用科技及人工智能对客户进行审查,例如银行会利用系统检查客户的身分证明文件,并了解其背景及开户目的等。银行亦会利用生物识别技术,例如利用面部特征核实客户身份。如银行发现有可疑申请,将会进行内部调查,一旦发现涉及刑事成份,会立即通知警方。除此之外,银行亦会利用系统算法,侦测日常可疑交易,一旦发现有洗黑钱等非法行为,银行将立即通知警方作深入调查。

张补充,由于不同阶层市民的银行户口都有机会被犯罪集团利用,因此天星银行会持续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从而提升反洗黑钱能力,并会与警方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同心打击不法分子。

他呼吁,市民应加强安全意识,切勿借卖银行户口,并要谨慎保管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或邮件。如有怀疑应立即联络银行或致电警方防骗热线 18222。

张文豪表示,银行会与警方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同心打击不法分子。

警方强调,金管局对虚拟银行的指引,与对传统实体银行的指引同样严格。除了真正在背后操作户口的犯罪集团成员外,傀儡户口持有人亦会干犯洗黑钱罪,不论租出、借出或卖出户口以用作清洗黑钱用途同属犯法。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为犯罪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就已经干犯洗黑钱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

警方会根据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征求律政司意见,向法庭申请对傀儡户口持有人加重刑罚。根据以往案例,傀儡户口持有人有可能面临增加两成的判刑,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林泽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