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驾电动单车载两童游走上水行人路 女子涉无牌驾驶等七宗罪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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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留意到网上相片,可见一名女子于前日(14日)驾驶一辆怀疑电动单车,载着一名男童及一名女童,在上水清晓路行人路上行驶。警方非常重视案件,并主动展开调查。今日(16日)中午约12时,新界北总区交通调查组在上水区拘捕一名本地女子,她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未获发牌照的车辆”、“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在行人道路上驾驶电单车”、“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在乘客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时驾驶电单车”及“电单车运载不足八岁的儿童乘客”。她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该名女子涉嫌“无牌驾驶”等七宗罪被捕。(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

警方的相关执法行动仍在进行,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以及遵守其他交通规则,以免危害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