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盛西邨中年汉报称遇劫 口供矛盾“天眼”证报假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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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15日)中午接获一名男子报案,他指于葵盛西邨5座一楼层后楼梯遇劫,被人从后用硬物威胁,并掠走其身上一张八达通咭。葵涌特遣队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却发现报案人的口供前后矛盾,且与闭路电视记录不符,经深入查问后,证实从未发生劫案。人员最后于葵盛西邨拘捕该名53岁本地男子,他涉嫌“浪费警力”。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3队跟进。

警方于葵盛西邨拘捕涉案53岁男子。(facebook / 葵青警区 影片截图)

警方提醒,根据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1条(2),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虚报,内容倾向于显示已有人犯某罪行、或倾向于对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引起忧虑、或倾向显示他有对警方的调查具关键作用的资料,因而导致任何警力的浪费,即属有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警方强调,浪费警力乃违法行为,市民切勿一时贪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