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大厦|天台户5年未遵令拆僭建 或被封屋拆除 业主盼留栏杆
㓥房宾馆林立的佐敦华丰大厦,4月10日发生三级火警,导致5死40伤。事发一个月,大厦尚未“复常”,4部升降机只有1部正常运作,低层损毁严重仍在维修,大厦法团正密锣紧鼓商讨善后方案。另一边厢,屋宇署亦着手催促天台7个单位尽快拆除簷篷、搭建物及栏杆等僭建物,否则将申请封闭令,委派政府承建商拆除,更考虑检控业主。有天台单位业主承认部分僭建物严重,但希望屋宇署允许保留露台的栏杆。
屋宇署回复指,有业主就违建栏杆上诉,已交由上诉审裁小组处理,署方不宜评论,但解释检控是按所得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专业评估后提出。而署方亦于2019年发出7张清拆令要求业主移除僭建物,惟不少仍未遵办,部分业主已被检控及罚款。
华丰大厦16楼天台共有7个单位,包括A、B1、B2、B3、C、D及E室。几乎每个单位门口走廊上方都有约半米宽的簷篷上盖,并有铁枝竖立支撑。单位向街的露台外亦有一道4呎高的栏杆,朝向弥敦道及佐敦道。记者现场所见,天台B室3个单位甚至在露台位置搭建僭建物,以铁皮屋顶覆盖,如扩建多一个单位的面积。据大厦居民透露,B室单位在露台僭建,疑改装成㓥房出租。记者采访当日,该单位未有人应门。
Google卫星图揭2011年天台已有僭建物
走廊上方簷篷上盖涉僭建
其实大厦天台僭建物已存在多时,记者翻查Google 卫星图片,早于2011年天台已清晰见到有铁皮僭建物,即至少已存在13年。业主立案法团于2018年曾向天台单位业主发信,要求还原,惟多番交涉,对方仍未有行动。屋宇署亦于2019年发出清拆令,着令清拆有关平台及簷篷上的僭建物,但至今未有进展。
华丰大厦三级火警后,屋宇署再度发信要求天台各单位业主立即拆除僭建物,包括走廊簷篷、栏杆等,又指正考虑就业主未遵从命令提出检控,信中又指署方可委派政府承建商清拆,并向有关业主追讨工程费用及附加费。
露台外僭建一道4呎高栏杆
D室业主Ivy向《香港01》坦承天台部分单位僭建问题严重,理应配合政府要求清拆,惟她希望署方可酌情允许住户保留露台的栏。Ivy解释,购买单位时栏杆已经存在,形容栏杆整齐、款式相同,显然并非小业主自行加设。她相信是当年发展商兴建,属“古老的僭建”,疑当时未有入则。她忧虑拆卸露台栏杆,无遮无挡,反而对天台住户构成危险。
屋宇署:2019年9月已发出7张清拆令
屋宇署回复《香港01》查询指,署方人员于2019年7月接获举报后到华丰大厦16楼视察,发现该楼层平台及核准簷篷上有多个僭建物,包括若干搭建物及栏杆等。署方于2019年9月根据土地注册处注册业权记录向有关业主发出共7张清拆令,着令清拆有关平台及簷篷上的僭建物。
7张清拆令中,其中1个单位业主提出上诉,个案正由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处理,署方会按裁决结果跟进有关个案。另外,有1张清拆令的业主已安排拆除部分僭建物。
其余5张清拆令,因有关业主没有遵办命令,屋宇署已向其中3张清拆令的业主提出检控,他们分别于2023年1月及7月被定罪及罚款16,775元、17,075元及21,855元。由于有关业主仍未履行命令,署方启动政府承建商进行代办工程的准备工作,包括有需要时向法庭申请封闭令,并会在完成代办工程后向有关业主追讨相关工程费用及附加费。余下2张清拆令,一个个案的法庭聆讯正安排中;而裁判法院正安排向另一个案的有关业主发出传票。
至于天台的违建栏杆,署方指由于有关业主的上诉现正由上诉审裁小组处理,署方不宜就有关事宜作出评论,但指出署方的检控是按所得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专业评估后提出。
屋宇署于4月10日及其后曾派员到上址视察,发现大厦内部份单位及公用地方有违规及欠妥之处,署方于4月19日已向有关业主及大厦法团发出清拆令及修葺令,要求纠正及进行所需的修葺工程。此外,署方已将华丰大厦纳入为大规模行动的目标楼宇,以进一步巡查该大厦包括16楼的住宅单位可能存在的分间楼宇单位(又称㓥房),若发现楼宇结构欠妥、阻塞逃生途径或间隔耐火结构不足的情况,署方会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要求纠正违规之处,并检控未有履行法定命令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