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截往澳门内河船 检获$180万濒危物种干鱼翅

撰文: 陈浩然
出版:更新:

海关周二(16日)侦破一宗海路走私案,于香港水域西南面水界,截查一艘准备离港前往澳门的内河船,检获360公斤干鱼翅,市值180万元。经渔护署人员查验后,确认部分干鱼翅属濒危物种。

海关有组织调查科调查主任黄颖炘(左)及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动组督察陈景峰(右)交代案件。(陈浩然摄)

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动组督察陈景峰指,海关当日接获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的通知,指一艘货船涉嫌走私活动,海关船队立即部署区域巡逻船,监控追踪货船,当货船驶近西南面水界,准备离开香港水域前,区域巡逻船立即展开追截,并于下午4时50分成功在分流对开水域登船。

船上有8名本地船员,货仓摆满大批散装货物。船员出示载货清单显示,载有食品、药剂制品及干鱼翅等货物。海关人员检查货仓货物时,发现一个白色麻布袋,混杂其他已报关的货物内,其后证实藏有濒危物种受管制干鱼翅。由于船员未能交代涉案干鱼翅品种资料,亦未能提供相关出口许可证,关员随即押送船只至西区公众卸货区,将案件交由有组织调查组作跟进调查。

海关有组织调查科调查主任黄颖炘指,经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查验后,确认部分干鱼翅属濒危物种,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管制,案件暂时未有人被捕。她指出,干鱼翅一向为走私到内地的热门货物,不排除该批货物最终目的地为内地,不法分子为了逃过被侦查的机会,费尽心思在货物包装上,花不少功夫掩饰,先用多层胶袋包住干鱼翅,再放入白色麻包袋封口,并混入正常货物,试图渔目混珠。海关指,走私濒危鱼翅近期有上升趋势,将继续调查案件是否受集团操控、干鱼翅的品种来源。

海关会根据风险评估,情报分析策略,全方位打击各类型走私案。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千万元及监禁10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