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村屋遭爆窃 51岁男损失$17万财物 警两日后拘一对情侣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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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上周六(6日)接获51岁男子报案,指其位于元朗大桥村的村屋怀疑遭人爆窃,经点算后,约有6万元现金、1只约值10万元的手表及1部约值1万元的手提电话不翼而飞,经情报分析及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纪录后,元朗警区情报组、刑事调查队第9队和元朗分区特遣队采取联合行动,前日(8日)在元朗同乐街以涉嫌爆窃拘捕47岁男子及41岁女子,他们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仍在调查中。据了解,被捕男女是情侣关系。

警方重申,爆窃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1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同时警方呼吁各市民做好防盗措施,包括安装闭路电视,锁好门窗及避免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财物。如发现任何形迹可疑人士,请立即报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