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集团元朗开“美容养生馆”实为淫窟 警一个月内拘140人

撰文: 王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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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区过去一个月打击区内有组织卖淫活动。行动期间,警方拘捕140人,分别为130女10男,成功瓦解3个卖淫集团。集团在区内租用多个㓥房单位,以按摩院掩饰淫窦,形容为“美容养生馆”,更张贴露骨的告示标榜“大波”,亦安排性工作者充当街头流鸾,兜搭客人再带上卖淫处所。

集团分工仔细,有人负责“睇水”把风,监控闭路电视;有人负责为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有人负责招揽性工作者,她们国籍大多均为内地及东南亚籍。警方已落案起诉当中58人,涉嫌“管理卖淫场所”、“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及“违反逗留条件”等罪。

警方拘捕140人,包括多名女子。(警方提供)

警方指,留意元朗非法卖淫活动持续活跃,元朗警区刑事部与特别职务队、联同入境处于过去一个月(2月26日至3月25日),展开代号“定风”行动,打击有组织操控非法街头卖淫活动、“一楼一”及色情按摩院处所,并针对背后操控的犯罪团伙。

警方过去一个月,一共拘捕140人,当中包括10名男子及130名女子(年龄介乎18至72岁)。被捕人当中,有11名为本地居民、97名为持双程证的内地人、29名泰籍女子、两名越南籍女子以及一名老挝籍女子。警方落案起诉其中58人。

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警司邓翊几指,相信警方已成功瓦解3个操控卖淫活动团伙,并拘捕一共9名骨干成员,其中一个团伙有三合会背景。被捕人罪名涉嫌“管理卖淫场所”、“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及“违反逗留条件”、“串谋洗黑钱”、“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等罪。

警方拘捕140人,包括多名女子。(警方提供)

集团分工仔细 有人监察、招揽性工作者、洗黑钱

元朗警区刑事部总督察袁皓霆形容,其中一个集团分工仔细,有人负责租用单位、透过内地骨干成员安排内地女子到香港卖淫;透过闭路电视监察卖淫活动;主脑更招揽内地男子协助管理性工作者,例如向性工作者提供避孕套、润滑剂、毛巾; 有人在卖淫单位附近把风,收取房租及肉金; 有人在本地清洗黑钱,或汇款到内地户口。

初步调查显示,卖淫集团成员会以分租形式向单位租客、占用人或掌管人等租用指定房间。集团透过通讯软件招揽及安排内地女子到指定的㓥房单位提供性服务,再从中抽取租金及佣金。

警方于本月采取拘捕行动,拘捕集团的3名主脑4名骨干成员,其中一名骨干成员提供自己银行户口,清洗230万元犯罪得益。另外,警方亦拘捕11名性工作者及3名单位业主。警方搜查处所时,检取监控系统、大量色情物品、4.3万港元。警方亦检获部分字眼露骨的告示标榜“大波”、形容场所为“美容养生馆”。警方亦检获部分外币,怀疑性工作者曾到外地卖淫。

团伙主脑被暂控“出租处所以供用作卖淫场所”、“控制他人而目的在于使他与人非法性交或卖淫”两罪, 其他成员被暂控“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及“违反逗留条件”,其他人获准保释候查。

集团分工仔细,有人“睇水”把风,有人为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有人负责招揽性工作者。(王译扬摄)

刑事部总督察袁皓霆及高级督察胡卓轩指,另一个瓦解的三合会背景集团,性工作者则主要来自东南亚,处所附近有集团骨干成员巡视,提供支援。当顾客与性工作者发生争执,会以暴力行为驱赶客人。警方拘捕两名骨干成员,以及22名来自内地、泰国及老挝的性工作者。另外,警方已根据香港法例,向法庭申请封闭令,把有关卖淫处所封闭6个月。

警方指,打击三合会犯罪集团,为警务处处长首要行动之一,相信行动已有效打击有组织卖淫活动,并打击犯罪集团收入来源。警方行动持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吁,单位业主出租单位时应了解租客租用单位意图,减少被用作不法用途机会,以免堕入法网。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3条“出租处所以供用作卖淫场所”,任何人身为处所的拥有人或租客或代理人,将处所全部或部分出租,而知道全部或部分将经营作卖淫场所,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

警方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警司邓翊几(中)、高级督察胡卓轩(左) 、总督察袁皓霆(右)交代案件。(王译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