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严打私烟月内破1,361案 检$2.7亿私烟雪茄等拘1,314人

撰文: 马耀文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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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月28日宣布增加烟草税,海关自2月19日起进行代号“风暴”反私烟行动,截至3月14日近一个月内,已侦破1,361宗案件,检获6,100万支怀疑私烟、约8,340克雪茄及约540克制成烟草,估计市值共约2.7亿元,应课税值共约1.9亿元。行动中,海关拘捕1,314人,年龄介乎17至89岁,并扣查9辆怀疑用作分销私烟的车辆。海关更首次捣破以商场店舖作私烟储存仓的案件。海关强调,会继续因应情况,增拨资源打击私烟活动,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海关自2月19日起进行代号“风暴”的反私烟行动,截至3月14日已侦破1,361宗案件,检获6,100万支怀疑私烟、约8,340克雪茄及约540克制成烟草,估计市值共约2.7亿元,应课税值共约1.9亿元。(马耀文摄)

海关在机场、港口、陆路、铁路及渡轮各口岸加强搜查入境旅客,截至3月14日,各口岸已检控56名年龄介乎22至80岁的入境旅客,并检获约8.5万支私烟及950克雪茄,市值43万元、应课税值约28万元。海关铁路及渡轮口岸科副总指挥官欧阳文政指出,当中内地及香港旅客各占约一半,他们携带较大量私烟,“起码有成几千条”。

海关自2月19日起进行代号“风暴”的反私烟行动,截至3月14日已侦破1,361宗案件,检获6,100万支怀疑私烟、约8,340克雪茄及约540克制成烟草,估计市值共约2.7亿元,应课税值共约1.9亿元。(马耀文摄)

除检控外,海关在口岸另向1,172名介乎17至83岁、涉嫌携带私烟入境的旅客罚款。当中涉及19.9万支私烟、740克雪茄和540克制成烟草,市值86万元、应课税值63万元,罚款金额达550万元。欧阳文政举例,一名旅客在扣除免税优惠后,额外携带一条共200支私烟,本身价值500多元,被揭发后,除定额罚款2,000元外,亦要缴付超额携带私烟所值税款的5倍、即3,306克,总罚款金额达5,306元。

一名旅客在扣除免税优惠后,额外携带一条共200支私烟,香烟本身价值500多元,但罚款总金额达5,306元。(马耀文摄)

行动期间,海关发现入境旅客通常用背囊、行李箱或环保袋收藏大量私烟,关员只要用X光检查已可轻易发现;另有部分人用内衣、腰封、袜管,甚至特别缝制的背心或衣物收藏私烟。海关会继续密切留意各管制站私烟活动情况,并加强抽查入境旅客,继续打击私烟活动。

海关发现入境旅客通常用背囊、行李箱或环保袋收藏大量私烟。(马耀文摄)

至于在市内的私烟活动,海关港口及海域科人员2月29日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抽查一个由台湾抵港、报称载有急冻食品的40呎货柜,检获950万支私烟,市值4,300万元、应课税值3,100万元。

海关2月29日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抽查一个由台湾抵港、报称载有急冻食品的40呎货柜,检获950万支私烟,市值4,300万元、应课税值3,100万元。(马耀文摄)

另外,海关亦在行动中捣破10个私烟仓,其中4个位于元朗、2个位于深水埗,另外屯门、荃湾、葵涌和观塘各有一个。而在3月6日与警方的联合行动当中,海关与警方搜查落马洲新田4间货柜屋,检获600万支私烟,市值2,600万元、应课税值1,900万元。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监督刘良智表示,4间货柜屋相信有关连,惟案中暂未有人被捕,海关正继续调查案件。

海关在元朗的货柜屋捣破大型私烟储存仓。(马耀文摄)

海关亦发现不法分子除利用迷你仓及㓥房,亦会用小型住宅单位及商场店舖存放私烟以逃避侦查。海关于3月7日,在荃湾捣破首宗利用商场店舖作私烟仓的案件,在两间格仔舖检获共50万支私烟,拘捕一名64岁无业汉,相信他负责管理该两间格仔舖,并会由仓内提取私烟出外售卖。另外海关于3月13日捣破观塘崇仁街一个唐楼单位私烟仓,检获17万支私烟,拘捕一名58岁无业妇,估计该私烟仓已运作约2至3个月。

海关在“风暴”反私烟行动期间,捣破10个位于不同地区的私烟储存仓。(马耀文摄)

海关并针对私烟活动活跃区份、例如深水埗、观塘、荃湾、屯门等加强执法,共拘捕70名男女、包括49名私烟买家及21名卖家,被捕人每次交易的私烟介乎100支至4,400支不等。海关另与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进行13次联合行动,打击公屋派发私烟传单及买卖私烟活动,其间拘捕一名派发传单的14岁男学生,个案已转交控烟酒办跟进。

刘良智指出,海关在近4周的行动期间,已检获市值逾2亿元的私烟,截断市内多个分销私烟的供应链,并侦破多宗私烟买卖交易,彰显海关打击私烟的能力及决心。第二阶段“风暴”行动缉获私烟数量多于首阶段(2月19至28日),他称是因为第二阶段行动比首阶段多5天,且私烟集团因估计会增加烟税而事先囤积大量私烟,以便加税后供应市场。行动结果显示海关打击私烟策略凑效,而加烟税后未见市内私烟活动增加,海关会密切留意私烟集团会否继续增加货源以支援市场。

海关在接近4周的“风暴”反私烟行动期间,检获市值逾2亿元的私烟,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监督刘良智(左)及海关铁路及渡轮口岸科副总指挥官欧阳文政交代行动详情。(马耀文摄)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另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任何人不得分发任何形式的吸烟产品广告(包括任何传单),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海关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