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社论】修改议事规则 难解拉布背后深层矛盾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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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制派提出修改《议事规则》后,泛民主派九名议员在10月19日主动对议事规则提出34项修正案。(资料图片/钟伟德摄)

建制派一直对修改《规则》虎视眈眈,法庭取消六名议员的资格后,泛民主派在议会的直选组别议席不再过半,未能继续在大会分组点票阻碍决策,建制派终于找到成功修改《规则》的机会。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某个派别在议会处于劣势,就无可避免使用这种政治抗争手段,阻挠议会运作,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

1999年,政府决意废除临时市政局、临时区域市政局,但议会内的建制派议员人数不足以通过议案,于是,他们不断发言,拖延表决时间,等候其他议员回到议会投票。当时的民建联议员刘江华曾言:“‘拉布战’是什么?便是策略。”更表示:“在一个议会来说,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既然如此,策略可以是你的,也就可以是别人的。泛民议员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为什么建制今天却要费尽全力将这种“完全可以接受的策略”捆绑住,它同样是要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根本没有什么“正当性”可言。

诚然,部分泛民主派议员事事拉布,阻缓议案通过,制造流会,惹人反感。然而,若然建制议员安坐其位,参与会议,加上主席紧握剪布大权,可以中止议员讨论,直接进入表决程序,甚至整合议员的修订案,拉布的影响并非不可控制。

在建制派提出修改《规则》后,泛民主派不甘示弱,郭荣铿、陈志全等九名议员在上10月19日主动对《规则》提出34个修正案,以图将议案拖延至下年补选,防止建制派的修正案在泛民直选议席不过半时进入表决程序。不少人曾经以为梁振英不再连任可以改变议会生态,现在看来,香港社会将继续付出高昂代价,甚至就算这样,也无法改变由于制度设计而让立法会陷入的结构性困局。

否定少数派议员拉布的权利,抑或尽情使用拉布以求达到自己的议政目的,都是议会攻防战的政治手段;不论是建制派将“否定拉布”正当化,抑或泛民将“抵制修改”诉之于悲情,都是政治的招数。但是如果立法会变成议员操弄政治的场所,甚至沦为建制与泛民两派议员互相攻讦的场所,对于追求生活安定,社会发展的升斗市民,情况绝不理想。

1999年当时的民建联议员刘江华曾言:“‘拉布战’是什么?便是策略。”如今建制派却提出修改修改《议事规则》。(余俊亮摄)

制度缺陷 无法履行议事职责

香港面对的议会拉布闹剧,根本原因是香港的政治制度设计在两方面存在缺陷,以致反对派议员除了拉布、阻挠政府有效施政之外,基本上无法履行自己的议事职责。

首先,香港立法会的选举制度,从结构设计上只会逐步将议会关系两极化,原因是泛民虽然在地区直选中获得超过半数选票,但由于功能组别选举设计严重倾斜于建制参选人,结果是泛民主派在议会里并不拥有相应数目的议席,只要是大会一起投票,泛民根本没有机会影响立法或政策议程。如果情况持续,而社会矛盾没有缓解,获得选票充权的泛民议员就只会通过选票之外的手段报答市民的信任,他们不可能坐以待毙,甘愿做政治花瓶,因为这种做法只会让自己在下次选举中被淘汰。在议会滥用拉布权的梁国雄,在社会运动中表现激烈的朱凯廸都曾经是高票当选的议员,加上越发激进的参选人在过去几届立法会选举中胜出,就更能反映这种政治格局逐步变成常态。试问,就算是建制派成功修改《规则》,泛民主派能安然接受吗?他们只会寻找其他手段,继续瘫痪议会。

其次,立法会的议事规则让功能组别在关键议题拥有否决权,议会内地区直选组别占多数的泛民主派无法影响议程。如果泛民要提出私人议案,没有政府同意,根本做不到,他们无法为自己选民争取权益,甚至无法有效表达所属选区的意见。政府自恃香港是行政主导体制,以为政府政策有建制派护航,就可以肆意妄为,在梁振英执政时期,他更当泛民议员“无到”,结果是建制派议员被当作举手机器,立法会异化为橡皮图章,议会内两个派别之间仅存的一丝尊重被彻底消磨掉,香港政治制度一直企图化解的矛盾亦全面表象化。政府如果在考虑政策时有效吸纳泛民意见,相互尊重,让他们对选民有交代,市民的生活需要不至于在议会内被彻底忽略,情况或许不至于发展到如斯恶劣的地步。

制度缺陷让议会生态扭曲至此,而政府只知道粗暴应对,根本缺乏对事态的认识和对问题本质的掌握,建制与泛民两个派别之间无法沟通,只能通过议会内的政治计算,用票数说话,甚至沦落到借用相关规程的各种缝隙来击倒对方。这一次修改《规则》就是这种政治计算的一种新阶段和新形式,它不可能真正改变议会生态。如果修改成功,或许建制派能获得一时方便,但也会迫使泛民寻找其他方式或场域来回应;过去几年泛民拉布看似成功达到政治目的,瘫痪议会,满足了某些群体的激进要求,但这种“成功”就迫使建制派推动今次修改,甚至让不少市民认同修改有着某程度的“正当性”。大家熟悉的宣誓风波,同样是一场政治秀逐渐演变成儿戏的政治闹剧,最后被港独议员利用,触碰底线,令中央政府有了释法的理据,连带取消其他议员的资格。

然而,将香港的议会问题只是认定为政制设计缺陷也许只是认识到事实的一半。不少国家的议会在制度设计上就不符合香港泛民议员对民主的定义,但不见得这些社会发生不稳,或者民间的怨言会像香港一样如此旺盛,原因是这些政府都在经济发展和民生安排上满足了大多数人的要求。如果香港政府认识到这里所包容的想像,应该认真理解行政主导体制要成功的前提条件,也就是保证社会施政效率,以及促使民生得到最大保障。将行政主导简单理解为权力安排,因而傲慢地处理社会资源分配,甚至蔑视不同阶层利益,就会将制度缺陷所可能产生的恶果无限放大,各种力量的交汇就会将香港折腾到天翻地覆。

香港继续推动政制改革是彻底改变困局的有效方法,但要在短时间内重启政改根本不切实际。中央政府因应香港这几年情况的转变,已经调整香港事务的排序,认为必须从最根本的地方着手,全面确立港人对“一国两制”的认识,只有当相互之间重新建立基本信任,更广泛的政制改革才可能发生。

林郑月娥10月16日在礼宾府宴请立法会议员,当中包括泛民泛议员。( 吴炜豪摄)

改善关系 减少建制与泛民冲突

在政治制度无法改变之前,解决议会冲突的手段只有一个,就是政府首先改变自己对议会的态度,其中最重要就是重新定位自己与泛民主派之间的关系,这一点林郑月娥已经认识到,相信她能够与泛民建立具善意的工作关系。这并非说政府要故意讨好泛民主派。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应该谦卑倾听民意,既然泛民确实获得超过半数市民的支持,代表香港的主流,政府就应该认真思考他们的政策建议。林郑月娥上任初期在教育领域与泛民的合作就是成功例子,如果同类情况继续出现,相信就算政制改革一段时间内无法推动,也能够减少建制与泛民的冲突。

对于泛民主派议员,特别是通过直选进入议会的议员,或许民主自由是凝聚选票的口号,但选民最能够感受到的就是经济和民生政策。如果这两方面发生矛盾,选民大多数会对后者更为在意。过去几年,大多数市民认为拉布策略被滥用,拉布已经触动了市民的民生利益,就算拉布能够彰显制度不公,选民也已经感觉到厌倦。既然这一届特首释放出善意,泛民主派或许应该调整策略,不要继续用拉布作为议会抗争的唯一手法。

回想几十年前,香港的社会运动都是发生在街头,今天,不论政制是否合理,议会已经成为社会改革的主场,泛民议员不应该轻言放过,甚至重返街头。议会不是用作意识形态争论的场所,更不应该成为各个派别的政治角力场,它是作为民意代表就社会施政进行辩论和决策的地方,是议员回应市民需要的平台。既然如此,政治算计应该尽量减少,斗争应该局限在如何为自己的选民争取最大利益,而不是在那里钩心斗角,尔虞我诈,浪费资源。

作为建制派,如果继续用自己的议会优势,回避社会责任,甘于扮演政府的橡皮图章,只会让自己在议会路上愈走愈窄。这一次修改规则就是再次突显自己的黔驴技穷,希望通过偷袭成功,技术性击倒对手。最后是否能真正做到,答案并不会在一次攻防战上找到。或许建制派要为此付出意想不到的代价,更可能有一天后悔这一次的修改,政治如流水,正所谓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香港政治早已超越了立法会之内修改议事规则层次的攻防战,关键的问题是大家如何认识中央政府对香港政治的思维。建制与泛民的关系,就是议会之内执政与反对派之间的相互制衡,它本来就隐含一种对矛盾的管理,如同“一国两制”,不论是两派之间或两制之间,如果不存在结构性差异,就根本不需要这种制度设计。矛盾或差异最大的激化剂就是双方之间缺乏理解,盲目用力,将平衡扭曲。滥用拉布或者偷袭修改规则,都是对这种对立统一的挑战,就是破坏了大家对脆弱平衡的维护。

就像存在于中央与泛民关系中的另一层脆弱平衡:泛民认为香港是一个言论自由社会,提倡港独的人有他的言论自由,泛民主派虽不认同港独立场,但必须对此尊重;中央政府认为泛民不尊重“一国”,甚至曲解中央在港应有的权力,误导市民,制造社会矛盾,因此要明确提出“全面管治权”及说明如果没有“全面管治权”,何来“高度自治”。结果就是泛民主派认为中央霸道,中央政府认为泛民任性,甚至怀疑部分泛民主派的所谓“内部自决”就是变相的港独。中央政府不理解泛民主派议员对自由的坚持,香港社会一些人不理解“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之间的辩证关系,只将其理解为中央态度更趋强硬,这都是香港面对的危险。如何展现开放,认真认识对方的关注和核心诉求,才是化解矛盾之道。它既是中央与香港之间需要的态度,亦是议会内建制与泛民化解矛盾的必经之道,更是政府彻底修补社会撕裂、重建社会互信的唯一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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