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打齐针减疫监前抵港 检疫者不满不设追溯期“坐多7日监”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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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放缓,昨日(12日)起来港人士若抵港14日前已接种两剂获认可的新冠疫苗,可缩短检疫期。
有早于措施生效前由美国抵港,正在酒店接受21日检疫的港人,不满新措施不设追溯期,在连番追问卫生署及食卫局下,有职员覆称“5月12日关你咩事?”,批评政府剥削提早回港人士自由,要白白“坐多7日监”。
食卫局发言人强调,与法例第599章各项一般和强制检疫相关措施一样,新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不设追溯期。事实上,相关人士在登机来港时,应已明确得悉当时有效的强制检疫期限。

港人陈先生与儿子本月1日从美国回港,他在2月24日及4月5日先后接种莫德纳(Moderna)疫苗,现正在检疫酒店接受21日隔离。

陈先生表示,早在回港前已向本港卫生署查询,他们是否符合缩短检疫期措施要求,但一直未有答案。直至抵港当日,亦没有职员可以解答。到政府本月7日公布措施,他再致电卫生署职员查询会否设追溯期,仅获回复“5月12日关你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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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医疗政策副发言人、新冠疫苗权益关注组召集人袁海文认为,美国属B风险地区,理应与新措施看齐,而非“惩罚”较早前回港人士。(孔繁栩摄)

事主陈先生︰无端端坐多7日监

陈之后再致电食卫局查询,对方指条文上不设追溯期,陈过两日后再追问,对方着他留下针卡资料,并指“自己留意新闻,政策随时会变架,委屈你住多7日,唔好意思”。

陈先生炮轰政策荒谬,感到十分无助,觉得被剥削自由,“点解我唔包括?系咪歧视提早回港人士?”他又形容自己“无端端坐多7日监”,如果早知措施没追溯期,就不会提早回港,“焗多七日真系好辛苦无自由”。

协助个案的民主党医疗政策副发言人、新冠疫苗权益关注组召集人袁海文认为,事件反映政府浪费检疫资源,他指出现时美国属B风险地区,新措施理应看齐,而非“惩罚”较早前回港人士。

袁举例指,若有人在本月11日回港,需6月1日才完成隔离检疫,但本月12日回港,却可于本月26日离开酒店,形容措施没有逻辑,促政府及时修正。

食卫局︰新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不设追溯期

食卫局发言人表示,按照“疫苗气泡”概念,政府根据风险水平,适度缩减未曾逗留极高或甚高风险地区,并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期。有关人士在完成经调整的检疫期后,仍需接受相应的强制检测安排。

政府早前已刊宪,更新相关条文,新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自5月12日凌晨零时起生效,适用于当天起抵港的人士。按第599章各项一般和强制检疫相关的措施一样,新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不设追溯期。事实上,当相关人士在登机来港时,应已明确得悉当时有效的强制检疫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