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621宗须汇报投诉 108宗仍在调查 监警会︰令外界感拖延
监警会今日(16日)与投诉警察课举行例会,讨论2019年反修例事件衍生的投诉事项,据警方数字,截至今年3月5日共录得1,950宗,涉及9,141名投诉人。当中621宗属须汇报投诉,涉及676名投诉人,当中约40%属严重指控,最多是“行为不当”,有195宗,其次是“滥用职权”、“殴打”有有121宗及112宗。
有委员关注有108宗投诉仍在调查当中,有个案调查更耗时12个月,会令外界有拖延观感,对监警会同警方都“不公道”。
据警方数字,与反修例事件相关的投诉,截至今年3月5日共有1,950宗,涉及9,141名投诉人。当中621宗属须汇报投诉,涉及676名投诉人,当中约40%属严重指控,最多是“行为不当”有195宗,其次是“滥用职权”有121宗,“殴打”及“疏忽职守”分别有112宗及109宗。有138宗须汇报投诉来自传媒。当中有185名投诉人选择全面调查,有146人撤回投诉,有74人列为“无法追查”,有138人未有回复。
监警会副主席、自由党易志明表示,会方已收到446宗须汇报投诉,有67宗因其他司法程序未能展开调查,仍有108宗正调查中,关注有相当多个案联络不到投诉人或未获合作,于是列为“无法追查”,以及调查时间太长,会令外界有拖延观感,对监警会同警方都“不公道”。会方法律顾问表示,有向警方反映,因为条例虽无为调查设时限,但指出“唔应该系无限期拖延。”促须尽切实可行方法联系投诉人。
警解释:仍在调查投诉因要透过律师及区议员联络投诉人
警方解释指,仍在调查的108宗投诉,大部份要透过律师及区议员作为代理人,才能获投诉人回应,迟迟未能安排到投诉人录口供,另有部份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获重启调查,涉及反修例大部份比较“敏感”及要考虑社会气氛,要较谨慎处理,如在既定程序之外,再联系多次,会尽快完成调查。
署任监警会秘书长梅达明表示,明白警方联系上有困难,指留意到有两个机构作为代理人,但调查个案平均时间用七个月,有约一半只用六个月时间,但“某类别”须耗时十二个月,“去到某个位都要解决啦。”监警会主席梁定邦指出,有上述“内情”应透明交代,及关注如由机构作为投诉人代理应出示授权书。
监警会︰全面调查64宗 5宗投诉成立
梅达明在会议后见传媒环节上补充,调查耗时的案件是指透过机构作出的投诉,须用大量时间与投诉人联系但无回音,包括传媒工会。他指担心证据流失,呼吁投诉人尽快与警方联系。梅达明表示,监警会已收到446宗须汇报投诉报告,完成审核当中332宗,有64宗全面调查,一共有4宗获证明属实涉5项指控,包括2项粗言秽语、1项不礼貌、1项疏忽职守、1项滥用职权;1宗未经举报获证明属实涉及1项疏忽职守。余下已审核投诉中,有19项指控无法证明、51项指控列为“并无过错”。
有警员骂记者“黑记” 监警会指不恰当
5宗个案中有有2宗是无投诉人口供,但有影片作为证据,分别涉及警员指令“行快啲”、“行开啲”时夹杂不礼貌用语。第3宗投诉人涉刑事毁坏被捕后,他拒绝戴头套,警员未有记录在案。1宗是投诉人撤回,但审核后认为指控成立,投诉人未满16岁被指涉嫌纵火被捕,但警方未等待其父母来到便会面,不符警例。1宗记者被警员称呼为“黑记”,监警会方认为不恰当;另外有律师在警署要求见委托人,但因文件问题被拒,会方认为应让律师会面。
有录音但无样 向当值小队提醒
梅达明又透露,有投诉个案同样涉及前线警员以“不恰当用语”对待市民,虽然投诉人未有拍下对方的容貌,但有录音,监警会追查后找到相关当值的小队,并提醒全队在无论什么情况下也要保持专业水平,维持服务质素。
被追问提醒会否无实质作用?梁定邦则强调,提醒及建议是直接向队伍的指挥官反映,对方有责任去处理及改善小队的服务质素。
另外,有114宗个案已撤回投诉;134宗无法追查,因未取得投诉人合作;有10宗透过简便方式解决。就7.21元朗事件,有50宗投诉,有75%涉及致电999不通、接线员不礼貌等,梅达明表示,系统超出负荷,大部份都是从电视及媒体平台看到事件而致电。
监警会去年5月发表针对反修例的专题审视报告,提出52项建议。警方表示,至今已完成26个建议 ,推出49项新措施。另有4项建议已有“主要进展”,包括第11项检视催泪弹使用前评估及逃走路线安排、第14项上使用催泪剂装置时如何加强各队警务人员之间的协调、第36项制定相关武器应用情境培训、及第37项在港铁站内及人烟稠密的室内范围的策略情境培训。监管处处长林晓彤表示,部份建议仍须研究,尤其涉及武力使用,“唔系咁容易能够有新措施。”指要参考外国例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