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政府:对警察不满可投诉 现实:处理投诉的也是警察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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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的示威,上周三(6月12日)演变成警民冲突,期间警方出动催泪弹、布袋弹、橡胶子弹等,甚至涉嫌攻击在场记者、救护站工作人员、正在撤退的示威者等,有大量声音质疑警方采用不成比例的武力。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都声称,如对警方行动不满可以投诉。
然而,投诉警察的制度公信力一直受到质疑,因为目前警方牢牢控制警队投诉调查的权力,而相对独立的监警会,又无权主动调查警队的过失。十多年前讨论成立监警会时,早有议员提出相关问题,但一名时任女高官、现任立法会议员企硬,最后没有下文。

▼涉殴打未有冲击动作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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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金钟冲突 警队执法惹批评

警察有权暂时限制市民某些权利,甚至在必要时使用武力。正因权力大,监察机制也理应强而有力,防止滥权。《警察通例》亦列明使用武力时须保持克制,当使用武力的目的已达应立即停止。

然而,翻查6月12日警方在金钟清场行动,例如一名背向警员、未有袭击动作的示威者,被按倒在地持续围殴;有警察在未受即时威胁下,开枪时疑瞄准示威者的头部;在中信大厦附近的合法示威区民众,被警员包抄丢催泪弹,几乎酿成人踩人;有警员更对采访人士施以辱骂、追打、近距离发射胡椒喷雾和催泪弹。上述行为予不少市民的观感,涉事警员和“克制”、“专业”难以拉上关系。

▼警察涉辱骂记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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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有效”的投诉机制 难洗“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

至于政府高官口中“行之有效”的投诉机制,事实上却是千疮百孔。根据现行机制,有关警员的投诉,是由警队本身的投诉警察课处理,而报告会交予由公众人士组成的监警会检视。监警会如认为投诉处理过程有问题,可向投诉课提出质询,然后进一步审核并决定是否通过。不过监警会本身无权主动调查、搜证,顶多对报告“提出质询”交回警方。但只要警方拒绝接受质询,监警会也无可奈何。

投诉课属警方架构,难免予外界“自己人查自己人”之感,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也曾批评过,投诉课的警员会以留难事主、替被投诉警员说好话的方式,妨碍市民投诉,促使投诉人自行放弃。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早前召开记者会交代金钟冲突情况,多名记者穿戴头盔、反光衣等装备,抗议警方暴力对待现场记者。(鲁嘉裕摄)

朱经纬案拖拉多年 有片未必有真相

实际上,这类争议过往发生过不少,例如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时任警司的朱经纬涉袭击途人案,整个过程被拍下,当公众以为“有片有真相”之际,但投诉课起初认为殴打指控不成立。个案被监警会打回头,但投诉警察课坚持已见。双方经冗长程序,包括征询律政司意见、等警方回应,才确定殴打指控属实。朱经纬于2017年3月底被起诉,12月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今年1月终极败诉。个案拖延期间,朱经纬已顺利退休,毋须接受纪律处分。

另一宗争议,是2016年旺角骚乱中,明报记者遇袭一事。当时记者拍摄期间从巴士上层被赶下车,随后被多名警员用警棍殴打及被脚踢,过程同样被传媒拍下。但投诉课经过逾两年调查,去年7月将3项指控列为“无法追查”或“无法完全证明属实”。

翻查监警会年报,投诉警察课每年裁定属实的投诉个案(“获证明属实”加“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只有约一成,涉及殴打、捏造证据、恐吓等刑事罪行的个案,成立个案更只有个位数。而监警会亦不时会对警方行使警权的理由提出质询,但近9个年度中,有4个年度,警方的接受率都是0%。

叶刘淑仪当年任官期间,坚拒处理警监会调查权的问题。(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叶刘:“监察”与“调查”应分开 监警会沦无牙老虎

其实港府早已知悉相关问题,监警会前身“警监会”并无法定地位,1996年,政府提出将警监会升格为法定机构,但当时立法局议员涂谨申提出修正案,容许警监会如不同意警方调查,可自行重新调查,获得通过。时任保安司黎庆宁,却将整条草案撤回。

2000至2001年,政府酝酿将条例重新咨询,调查权问题再成焦点。当时涂谨申多次质疑,没有独立调查权的警监会形同无牙老虎,至少也应将投诉警察课独立于警队。当时主理立法工作的,是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她坚称警监会的角色只是“监察”而非“调查”,两者不应混淆,而投诉警察制度应属于警队整体管理职责范围内,所以建议不予接纳。

保安局于2002年3月1日发布《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咨询文件,当时叶刘已早早落闸表明不会赋予警监会调查权。因此最后的咨询结果,政府只是表示调查权问题“既有人赞成,亦有人反对”,意见接受态度照旧,没有处理问题。

近年警队使用不当武力的丑闻频生,是次金钟示威冲突亦有类似争议。(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警民争拗没完没了 更不利警队士气

最后叶刘淑仪因为《基本法》廿三条立法争议下台,政府拖到2007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于2008年通过,2009年生效,将监警会升格为法定机构,但调查权的问题石沉大海。

本港近年政治矛盾尖锐,警察作为前线执法者,本身就很容易与公众站在对立面。最佳平衡方法,是以独立法定架构执行调查工作,但监警会做不到这种角色,政府亦长久以来拒绝正视问题。结果,在欠缺具公信力的处理投诉机制下,撑警和批警变成没完没了的争拗,既损警民互信,也损害警队公众形象直插谷底,难道这又对警队士气很有帮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