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侦查】懒人包:两分钟拆解“套丁”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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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法庭首度裁定沙田原居民与地产发展商合谋“套丁”牟利,属于串谋诈骗。但事实上,以“套丁”方式建成大型屋苑的情况,一直相当普遍,背后更牵涉原居民及发展商庞大的利益网络。“套丁”行为存在已久,以下分成六部曲,带你逐点解剖。
动画制作:曾如玉、潘敏逸
1. 男丁天生拥有丁权
凡年满18岁的新界男性原居民,亦即男丁,如果名下拥有农地,就有权向政府申请兴建丁屋。
2. 发展商利诱男丁合作
丁屋有价有市,发展商便想到与无地的男丁合作,一个出地、一个出丁权,合作赚钱。
3. 男丁名义上获土地
具体的做法是,先由发展商将土地分割成很多小块,名义上出售予男丁。
4. 男丁收取“丁费”
过程中男丁不用付出金钱,相反还可以得到数十万元作为报酬。
5. 双方订下秘密协议
实际上,双方会私下签订秘密协议,订明丁屋是由发展商拥有,而且男丁更要授权发展商处理丁屋买卖。
6. 发展商售楼牟利
丁屋落成后,发展商就可出售丁屋牟利,整个过程便叫做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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