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批丁屋政策不公 香港众志赠刘业强“阳具”反讽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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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今日(18日)举办公听会,听取公众对未来土地供应选项意见。香港众志常委廖伟濂指出,虽然他亦是拥有丁权的原居民之一,但他强调政府至今仍未检讨丁屋政策,质疑政府忧虑乡绅势力。发言后,他更拿出一个声称是“丁”的阳具道具,并打算送赠予新界乡议局主席、发展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主席刘业强,但最后被保安人员阻止。同时,亦有乡事派建议政府与他们合作,以发展“丁厦”及祖堂地。此外,会上亦有人关注军事用地的使用情况。发展局局长黄伟纶重申,本港并无闲置军事用地。

香港众志常委廖伟濂发言后,拿出一个声称是“丁”的阳具道具,并打算送赠予刘业强,但最后被保安人员阻止。(立法会片段网上截图)

香港众志常委廖伟濂指出,他亦是拥有丁权的原居民之一,而当年制定的丁屋政策时,政府列明仅属于中短期措施,但政府一直预留大量土地作“丁地”,故政府有必要检讨相关政策。

他表示,不少原居民出现“套丁”的情况,将丁权售予发展商,从而赚取十万多元收入,令土地资源被原居民及发展商瓜分。发言后,他拿出一个声称是“丁”的阳具道具,并打算送赠予刘业强,但最后被保安人员阻止。

政府2012年曾公布预留约1,200公顷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扣除人造斜坡、道路等,可兴建的土地储备仍有约932.9公顷。(资料图片)
横台山村公所代表罗颢宗指出,政府可与“祖堂”合作发展祖堂地。(立法会网站片段截图)

公私营合作发展“丁厦”及祖堂地

粉岭区乡事委员会粉岭围居民代表彭宏健指出,对多层“丁厦”持开放态度,又称愿意与政府深入检讨。他建议,政府可就“丁厦”作公私营合作,当中一半可建公屋;一半则可作原居民的“丁厦”,而“丁厦”的原居民单位可达700呎。他相信,由于市民及原居民都可受惠,相关计划争议性较少。

横台山村公所代表罗颢宗指出,作为拥有祖堂地的原居民之一,不少祖堂地被政府作大型项目,但他批评,相关赔偿额不能让他们买回相同面积及价值的物业。他又指,政府可与“祖堂”合作,三分二土地可供政府建公共设施或公营房屋;其余可建“首置盘”,并拨某部份予“祖堂”。

现时本港军事用地占地2,700公顷。(资料图片)

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指出,现时本港军事用地占地2,700公顷,面积达10个天水围,不少更位于市中心。他认为,政府可考虑搬迁部份军营。同时,深水埗区议员何启明又指,不少军事用地用作“晒太阳”,令人质疑其使用率。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指出,军营有别与其他用地,中央拥有主权,解放军早前亦称相关用地无闲置,故无纳入18个选项内,又重申政府立场非常明确。被问及军营是否的确无闲置,他重申,相关用地属于军防用途,故不会自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