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男被告认无勇气及时纠正问题 想向林林说声对不起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七岁女童“林林”被生母疏忽照顾,在短短两个半月被饿致如饥民般的“皮包骨”、皮肤溃烂及脑部永久受损,更惨变植物人。“林林”父母早前被裁定疏忽照顾,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案件今(28日)在高院求情,林林的亲母至最后求情仍坚持无虐待女儿;反而在聆讯中揭出非林林亲父的男被告,却承认他未有及时纠正错误,令林林受苦,想向多人,特别是林林致歉。

男被凌耀忠认无勇气纠正问题。(资料图片)
+5

两名被告依次为王荣汶(42岁)及其前夫凌耀忠(52岁),王被控一项疏忽照顾儿童罪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她另与凌同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两人早前被陪审团一致裁定全部控罪成立。

男被告称无勇气纠正问题

次被告凌耀忠大状求情时呈上凌手写求情信,信中指已经知错,非常后悔,并想向所有人,特别是林林道歉,又承认他当没有勇气及时纠正问题,不知林林情况如此差,又称他的母亲已年届85岁,希望法官可轻判,让可在他母亲有生之年克尽孝道。

女被告王荣汶被指是强势的女人。(资料图片)

指林林母是强势的女人

辩方又指,凌一直向母隐瞒与女被告王荣汶结婚,因为王是个强势的女人,她表示不想见到凌母,凌便言听计从,不用王见母亲,亦从没带林林参加家庭聚会。辩方又指,凌耀忠案发时心脏病发,加剧他的抑郁,而他又被王以母亲安危威吓,最终只好与王一同撒谎,误导警方调查。

案件审讯时曾透露,林林虽然是凌与王结婚后才出生,但王自辩时透露林林并非凌的女儿。

医疗报告指林林活不过20岁

控方今早在庭上透露林林的最新医疗报告,指林林现仍需长期卧床,四股瘫痪,对外界刺激只有有限度反应,亦丧失语言能力,并需以营养液维持生命,间中会出现抽搐情况,如不幸患上肺炎能会危及生命。报告又指,林林的寿命因本案影响而明显减短,估计她最多只有20年寿命。两被告听毕林林的最新情况仍然木无表情,只是低头。

林林送院时骨瘦如柴

案情指,王于2015年7月18日零晨送林林入院,当时林林已没有知觉,骨瘦如柴且心跳停顿,经抢救后虽救回一命,但林林已完全失治理能力。医生、社工及警方查问林林状况时,王及凌等一家均称林林入院前个多月才从内地来港,又指她天生有病,及林林一直由凌照顾。

后来医生发觉林林身上有旧伤及严重压疮,认为并非天生,而是未有好照顾造成。因而告王疏忽照顾,另告凌及王二人妨碍司法公正罪。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