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女童父母一家月得综援1.9万 母曾投诉遭女儿喂食屎

撰文: 汤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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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疑遭亲母饿至脑受创案续审,社工张海仑下午继续作供时,透露男女被告一家每月可获综援1.9万元,惟因金钱纠纷,曾发生家暴,女被告亦有投诉丈夫把综援都花在自己身上。张亦透露女被告曾指女童喂她吃冀便,又把屎放入同学的书包,故没有幼稚园愿收她。

社工张海仑提到女童状况时一度哽咽。(汤庸皓摄)

社工提女童状况哽咽

香港明爱社工张海仑下午接受辩方律师盘问,讲到当时见到女童的情况时,张一度哽咽,并说女被告王荣汶,即女童生母,称想带女童回内地给嫲嫲照顾,又说:“女童饮完嫲嫲鱼汤就会冇事。”张认为以女童当时已在深切治疗部留医,无论其状态及瘦弱程度,怎可能喝鱼汤便会好,认为女被告的要求并不合理。

女被告曾投诉丈夫未给足够家用

张又说,被告一家每月领取综援金共19000元,当中包括约5千多元的租金,以她所知,女被告与丈夫,即男被告凌耀辉曾因金钱问题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张说女被告又曾向她说,男被告没有给她足够的生活费,将综援所得的钱花在自己身上。

社工发现女被告突变憔悴

张又称,2015年5月28日与女被告在办公室见面时,曾商讨替3子女申请津贴的事,张指,当时发现女被告“憔悴咗好多、瘦咗好多”,而且精神状态很差,感觉到“有啲唔妥”,故向女被告提出要求家访,但女被告以孖生女儿自尊心强为由,拒绝张的要求。

女被告指曾遭女儿喂食冀便

张向辩方律师透露,女被告甚少她提及受害女童的事,包括女童是何时到港,及其健康情况,她只从女被告口中得知,女童曾喂过女被告食屎,又将屎放在同学的书包,导致没有幼稚园愿意录取女童。

辩方律师问张是否得悉女被告有盗窃案底,张称知道,并称她后来得悉女被告有经济困难,于是替她申请了食物银行,但女被告只使用了8个星期的服务。

指子女逼不得已选与男被告同住

庭上透露了一份由张所撰写的家庭报告指,男被告与子女的关系良好,但却称在女被告于2015年8月入院,子女选择与男被告同住是逼不得的选择。张解释,子女提出与男被告同住,主要因不想住进儿童宿舍,故形容子女是逼不得已才作出此选择。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女被告被控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顾她7岁的女儿;两被告同被控于同年7至9月,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状况。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HCCC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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