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地产商拥千公顷农地 尹兆坚批公私营合作建屋或沦官商勾结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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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上任后成立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带领社会进行“大辩论”,决定本港土地发展方向。正当为期5个月的公众咨询即将开始之际,小组主席黄远辉在电台节目表示,如采纳发展商农地储备作住宅,可考虑以公帑发展交通基建,鼓励发展商改划土地,条件是部分单位拨作公营房屋,即一直受到诟病的公私营合作。
现时四大发展商坐拥约1.045亿平方呎农地(约1,000公顷),单是恒基已占近半,有4,490万平方呎的农地储备。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批评,以公私营合作发展土地,容易引起“官商勾结”质疑。他又指,政府过往经常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反问政府是否“唯独是对住财团、地产商你就缩呀?”他狠批政府是“双重标准”。

地产商手上拥有大批农地,若实行公私营合作发展以建屋,令人担心主导权会落入发展商之手。(资料图片)
黄远辉在未有深入解释之下,建议以公私营合作模式,为私人发展商提供诱因发展农地。(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恒基自诩:本港拥有最多新界土地之发展商

黄远辉在电台节目表示,采用“新公私营合作”发展土地,可以吸引发展商改划其农地储备。他建议以公帑开发交通基建,发展商就以“等值”的土地,用作发展公营房屋,居屋、首置盘、出租公屋等都是考虑选项。他强调,发展商在改划农地时要“补足地价”,亦要为政府提供和开发基建时投入公帑“等值”的单位,加上以“政府以外的独立机制”处理,并非“利益输送”,更称此举能达致“双赢”。

现时本港四大地产商手上拥有约1.045亿平方呎的农地,当中以恒基以4,490万平方呎为首,恒基亦毫不不讳言,在年报表明自己是“ 本港拥有最多新界土地之发展商”。

尹兆坚:政府建议模式“太倾斜地产商”

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指,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土地近年一直为人诟病,例如市建局重建旧楼亦引起争议,但以此模式发展农地,势必引起更大反对声音;政府建议的模式“太倾斜地产商”,“要佢哋有着数先发展”,有官商勾结意味。

他又提到,《收回土地条例》一直行之有效,政府应直接引用条例收回农地发展,过往政府在菜园村、横洲等发展项目中已采用,但面对发展商囤积的农地就称会“引起争议”,认为是“双重标准”,反问是否“唯独是对住财团、地产商你就缩呀?”他续指,收地时亦会赔偿予发展商,但应是“农地就按农地赔”,而非协助地产商透过发展私楼获取巨额盈利。

对于黄远辉指,发展商“补足地价”及提供“等值单位”发展公营房屋等的建议,尹兆坚称估算地价、单位价值时,涉及“好多技术陷阱”,“咩嘢叫等值?即系几多单位?”担心最终仍然会倾斜发展商,难以令人信服。

立法会新界西议员朱凯廸指出,若以新公私营合作模式,恐令发展主导权落在发展商手上。

唯独是对住财团、地产商你(政府)就缩呀?
尹兆坚批评府面对发展商囤积农地的态度
尹兆坚质疑公私营合作发展土地,有官商勾结之嫌。(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现时本港四大发展商坐拥约1000公顷农地。(资料图片)

公众咨询前放风 质疑为公私营合作铺路

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土地供应小组已经讨论以“公私营合作”发展土地。文件列明,称该模式可为普罗大众提供更多可负担房屋,政府投入的基础建设亦可惠及市民。对政府而言,则可“释放未被善用的私人土地资源”,而发展商可将土地“用作更有效益用途”,提高私人发展密度。正值公众咨询展开之际,作为小组主席的黄远辉再次“力销”该方案,尹兆坚认为如今黄远辉“拨晒风”,正正是为公私营合作铺路。

不过,亦有地产业界人士认为公私营合作可以达到多方共赢。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梁志坚认为,公私营合作下市民、政府、发展商都可以获益,亦可以加快土地发展的时间,有助增加本港房屋供应。他强调有关构思多年前已向政府提出,认为值得尽快做。